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医院**院区心肺复苏机等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别1 | **** | **市**区**路129号金保大厦1801室 | 报价:78000(元) |
包别3 | ******公司 | **省**市****广场C座2404 | 报价:265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包别1 | 心肺复苏机 | 安保 | E8 | 1台 | 78000 |
包别3 | 脑功能监护仪 | 太阳 | SOLAR 7000N | 1套 | 265000 |
五、 评审专家 :
袁敏,管斌,梁可美,蒋勇(第1、2、3包别采购人代表),吴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中标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标准的40%计收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058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函加盖公章后PDF扫描件发送至dept1@ahhyzb.****.cn邮箱向****提出质疑。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省**市**区赭**路2号
联系方式: 0553-****10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
地址: **省**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 0551-****8929转661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艳华
电话:0551-****8929转6615
十、附件
附件信息:
10.1K
474.2K
157.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