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批复乌龙镇人民政府干部“五小”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1423MB****1163/202410-00004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民政、扶贫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书审批 |
2024-10-11 15:32:37 |
**县 |
2024-10-11 15:32:37 |
****发改委 |
关****人民政府干部“五小”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改审批〔2024〕325号 |
关****人民政府干部“五小”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10-11 15:32
****:
你单位报来的乌政〔2024〕26号文件等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上同意该项目予以重新批复,同时原批复文件《关****人民政府干部“五小”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2〕170号)废止,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1、项目名称:****政府干部“五小”建设工程(项目代码:****)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大院内
4、建设规模和内容:总建筑面积为1618.16平方米,包括建设一栋四层周转房,建筑面积约1480平方米,其中周转房面积约1341.84平方米;老楼扩建约138.16平方米,使之形成整体连接,融为一体,更好的承担使用需求;并配套建设小澡堂、小文体室、小厕所、小图书室、小食堂等“五小”工程。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97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筹集。
请接文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规划局和节能监察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相关手续后,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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