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县尧渡老河(主**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2.标段名称:**县尧渡老河(主**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因招标清单绿化部分-项目编码与控制价-项目编码不一致,招标文件软件版,工程量清单,最高控制价都以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上传为准。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
地址:**县尧渡镇至德大道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世杰
电话:138****95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花园1号楼106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佳莹
电话:187****6601
1.项目名称:**县尧渡老河(主**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2.标段名称:**县尧渡老河(主**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因招标清单绿化部分-项目编码与控制价-项目编码不一致,招标文件软件版以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上传为准。
(2)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0月28日11时00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十五条添加开标地址为:****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
地址:**县尧渡镇至德大道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世杰
电话:138****95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花园1号楼106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佳莹
电话:187****6601
1.项目名称:**县尧渡老河(主**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2.标段名称:**县尧渡老河(主**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第22页附录5履约能力评审条件(注册建造师要求)中“本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人员配备表指引》的建造师数量要求,当投标人企业资质为一级时,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当投标人企业资质为二级或三级时,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修改为:“本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人员配备表指引》的建造师数量要求,当投标人企业资质为一级时,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当投标人企业资质为二级或三级时,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
地址:**县尧渡镇至德大道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世杰
电话:138****95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花园1号楼106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佳莹
电话:187****6601
1.项目名称:**县尧渡老河(主**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2.标段名称:**县尧渡老河(主**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P64页合同专用条款中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量完成 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 30%;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施工合同总价的 85%(不含暂列金额),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核定案价款的 97%,余下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质保金相关支付条款支付 。(2)安全文明施工费:签订合同后,由承包人申请,发包人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全部预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时、足额投入。(预付款依据为台账、发票)
修改为:
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合同签订后预付10%,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每月月末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竣工结算前全部节点的施工过程结算价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达85%,结算审计定案后且待按要求递交质量保证金后,招标人再拨付至定案价的100%。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质保期2年)满后一次性退还。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
地址:**县尧渡镇至德大道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世杰
电话:138****95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花园1号楼106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佳莹
电话:187****6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