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及子公司所属废旧资产转让 | 156154.4元 | 156154.4元 | 2024-10-14至2024-10-18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东****公司 | |||||||||||
住址 | ****开发区南一路337号 | ||||||||||||
机构类型 | 国有企业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及子公司所属废旧资产转让 | |||||||||||
所在地 | **区、**区、**区、**县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评估价值(元) | 挂牌价值(元) | |||||||||
1 | ****废旧设备 | 17401.09 | 17401.09 | ||||||||||
2 | **市鲁辰****公司废旧设备 | 67201.5 | 67201.5 | ||||||||||
3 | **市鲁辰****公司废旧设备 | 70825.5 | 70825.5 | ||||||||||
4 | ****公司废旧设备 | 726.31 | 726.31 | ||||||||||
标的 简介 及 重大 事项 披露 | 1、本项目分4个标的,整体转让,分主体结算。标的主要为轴流泵、电机、计算机、空调等废旧设备,具体见设备清单,具体型号及质量现状以现场为准。 2、****所属电动巡逻车;**市鲁辰****公司所属庆铃皮卡车均为报废机动车,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的要求进行拆解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及上市流通。 3、本次转让标的数量、型号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内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清理、拆解、吊装、运输、垃圾外运等中间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 | |||||||||||
批准内容 | 同意处置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事务所、****事务所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0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 ||||||||||||
评估结果 | 156154.4元 | ||||||||||||
核准单位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156154.4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合同前须****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清运完毕;若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确实无法按期完成的可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经双方协商后,可将清运工期进行适当顺延。 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清运完成后,经出让方签章确认后,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以转让方确认为准。 4、合同款缴纳:运输前一次性缴纳;交易款到账前不得装车运输,交易款到账以出让方查询确认为准。 5、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中的货物不得现场拆解。 6、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装卸及运输期间损坏或造成转托方建筑构筑物和物品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进行修复或赔偿,否则转让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7、受让方须承诺,如未按约定期限拆除清运完成的,每超过一天,扣除保证金2000元。逾期超过5天,未能清运完成,扣除全部保证金,未清运完成的资产视作受让方主动放弃,转让方有权对剩余资产自行处理。 8、受让方须承诺负责场地卫生清理,在清运过程中若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须赔偿,并服从出让方管理等要求。 9、受让方须承诺,所有设备的拆除需具备相应的拆除资质,参与拆除的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的职业资格和证书,拆除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元) | 50000 | ||||||||||||
保证金账户 | **黄河三角洲****公司,开户行名称:****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转让底价 | 156154.4元 | ||||||||||||
标的展示 |
备注
报名地址:**市**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黄河三角洲****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