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标段**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改革局 以《****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市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2024-36 号)及《****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市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初步设计的批复》(2024-38号)2024-38号及2024-3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和**市本级资金,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项目区位于学孔镇、茅坝镇、美酒河镇、九仓镇、**镇、茅台镇、长岗镇、喜头镇、后山乡、坛厂街道,拟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1626.69亩,其中**21930.08亩,改造提升9332.61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24479 亩。
2.2 招标范围:学孔镇、茅坝镇、美酒河镇、九仓镇、**镇、茅台镇、长岗镇、喜头镇、后山乡、坛厂街道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
3.2 业绩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已参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由牵头人负责联合体投标及监理过程中的牵头管理工作;(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至**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3时30分 ,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网址: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传加密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3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公共**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 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市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851-****355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富水南路186号泰祥国际商办楼1单元12层8号[中南办事处] 联 系 人:黄大平 电 话:191****1344 电子邮件: |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农业农村局 (地址: **市新蒲新区 、联系电话: 0851-****8200 )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