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名称 | ****关于原****开发区管****管理局苗木拍卖 |
转让底价 | 2866元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10月12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竞价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10:00至2024年10月23日10:00(延时除外) |
资产概述 | 原****开发区管****管理局苗木一批,种类:苗木主要为银杏、桂花、香樟等,起拍价2866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履约保证金5000元,特别说明:标的物的种类、规格和数量,均以委托人现场实物交付为准。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物所有信息均由委托人提供,代理机构对其品质、瑕疵(若有)和真伪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质、成色、完好程度、可用性以及真伪等)承担责任;代理机构以任何方式对标的物所做的介绍或描述以及制作的图片、文字说明和估价等均仅供竞买人参考,若与标的物实际情况不一致,均以标的物现状为准。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声明不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等,且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请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勘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为理由对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10月12日 |
公告期 |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1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外观、数量、地径、胸径、冠幅、长势、内在质量及存活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移交时数量不做清点,若有缺失不影响成交价格。委托人及代理机构对标的物的外观、数量、地径、胸径、冠幅、长势、内在质量及存活状态等不给予任何方面的保证或担保。买受人在处置过程中,若发生安全等问题,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自行判断、决定竞买行为。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按照有关规定清运标的,如在移运过程中出现标的丢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物损失等相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法律法规及经济等责任。 3、买受人自行移走所有苗木,该苗木资产全部从原地移除,并及时将所涉土地按有关规定予以整平恢复,所产生的费用(包含不限于搬迁费、人工费、运输费、整平费以及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赔偿罚款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苗木清运时间为7日;逾期超过2日,委托人将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清空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造成的苗木等损失委托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在苗木移除过程中不排除会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的可能;故为了本次苗木顺利交付,尽量避免各方产生矛盾,委托人特别建议:有意竞买者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研判本次苗木的有关情况及瑕疵,提前对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后报名参与竞买。 5、买受人在支付完成交价款后,非不可抗力因素5日内拒不受领拍卖标的物,视为买受人主动放弃拍卖标的,做违约处理,所缴纳的一切款项均不予退还,代理机构经委托人同意后将标的再行拍卖。 6、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成交后六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银行****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7、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4年10月21日17:00止。 2、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买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意向竞买人无资格参与竞买。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3、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前在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4、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无息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办理完缴款手续,经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确认无违约行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此次拍卖项目佣金为成交总价的百分之贰点壹柒,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标的名称(户名:****,开户银行:****银行雨**路支行,账号:200********110****00018)。买受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买受人根本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违约金优先支付此次拍卖佣金)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追究原买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6、买受人需向竞价系统建设方(****公司)支付软件服务费,服务费以系统生成账单为准,费用收取规则详见报名时系统弹出的页面。 |
交易方式 | 1、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买人需完成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本项目竞价,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登录系统后,选择需要参与竞价的标的,按照竞买流程参与竞买。 2、产权网络交易系统访问方式: ①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中,点击页面右方【第三方交易平台】,找到【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模块进行访问。 ②直接复制系统链接:www.****.com/gycq/jmr/jump?num=3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3、用户登记方式: ①在标的信息展示页面左边找到“竞买人”按钮,点击进行登记。 ②直接复制用户登记地址:www.****.com/gycq/register/entRegisterInfo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4、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 5、本次拍卖活动有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6、有底价向上增价的拍卖方式。 7、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7:00。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均可参与。 2、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竞买保证金由****交易中心交由委托人处置。 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报名时请在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交: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法人授权书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①自然人身份证 ②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竞买人在交易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后,需耐心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匹配成功后方可参与后续竞买流程。 6、买受人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请携带报名时系统中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代理机构办理成交手续。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 | 1、竞买保证金5000元。 2、****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人或本单位账户足额转出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之一: ①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银行**四村支行;子账号:955********00223093; |
竞买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1日17:0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3********066676A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机关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钱晨 |
联系电话 | 130****2488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 |
联系人 | 刘旻 |
联系电话 | 158****8893 |
地址 | **省**市**区中央大厦9栋7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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