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招商项目招商招标公告
****建设局对**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招商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确定社会投资主体,欢迎对此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招商项目;
二、建设地址:
**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范围涵盖上江圩镇(浦尾村、河渊村、夏湾村、桐口村、**村);夏层铺镇(上甘棠村、高家村、东塘村、洞美村、马蹄村、福洞村)等共11个传统村落。
三、项目概述:
本项目对**县11个中国传统村落进行整体保护与利用,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古建筑保护与修缮、古建筑利用与开发、传统村落基础设施改造、“千万工程”示范基地建设几个方面:
古建筑保护与修缮。项目对传统村落古建筑进行保护与修缮,涉及修缮总建筑面积144504.95m2。
古建筑利用与开发。项目对传统村落闲置房屋进行改造利用,涉及改造面积23850m2,主要包括民宿配套288间、特色餐饮小吃4800m2、农副产品展销3000m2,配套古建筑科普馆等。
传统村落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对传统村落基础设施进行完善,改造村道37875m2、景观节点改造87处、供排水管22029.03m、照明路灯376盏等,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千万工程”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对传统村落特色产业进行开发利用,流转土地3920亩,****基地5639m2、****基地1940亩、“**五香”****基地1970亩,配套改造女书文化园等附属设施。
四、招商内容及范围:
(一)保护传统民居。加强传统民居的保护和修缮,优先支持传统村落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在不影响建筑外观风貌的前提下,可适当进行结构加固、隔热保温、通风采光等改造。
(二)保护整体风貌。加强传统村落存有环境保护,加固修缮、外观整饬古道、古桥、古井、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加强古庙宇、**、古祠堂等传统村落公共建筑的保护和维修。规范传统村落**住房管理,积极采用地方建筑元素,突出民居风貌特色,确保建筑风格与村落风貌相协调。为村落新增人口预留建房空间,避免"插花"混建。依法拆除严重影响历史建筑空间形态完整性、后期加建的附属建筑和违章搭建的棚屋、严重残毁的民居。
(三)完善设施建设。结合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改善传统村落人居环境,因地制宜完成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传统村落道路硬化、消防设施器材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适度有序开发特色旅游。在传统村落**承载力、村民接受度、经济承受度等允许范围内,适度有序开发特色旅游,合理植入旅游功能要素,培育旅游业态。在开发过程中,必须保持传统村落"见人、见物、见生活",切实避免过度商业开发。
(五)培育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特",****基地、****基地、****基地、****基地,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扶持特色手工艺,开发高品质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切实增加村民收入。
五、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实施主体负责筹集和投入。政府前期为本项目建设的投资支出,由项目实施主体筹资赎回。
六、项目建设投资估算:
项目估算工程静态投资24400.06万元,具体以实际测算为准;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实施主体负责筹集和投入。
七、投资申请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资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资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4.与招商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资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项目融资:
本项目融资资金约24400.06万元,该部分资金由实施主体负责筹集,融资资金须在实施主体与招商人签订该项目合同之日起365天内到位100%,融资资金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经济活动。
九、投资申请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申请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4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酒店四楼会议室。
十、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有意参加投标人2024年10月14日至 2024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持以****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到******公司(地址:**省**市**区河街道铁塔路1-5楼)购买招商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报名。
2.招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人民政府网发布。
十二、疑问及质疑
1.****政府招商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商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商人或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商文件或招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商文件之日或招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联系方式
招商方:****建设局
地址:**县潇浦镇永回路240号
联系人:荣先生
联系电话: 177****9686
招商代理:******公司
地 址:**省**市**区河街道铁塔路1-5楼
联系人:于慧
电 话:139****8023(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