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本次为第二次信息公示,主要公示内容如下:
1 项目名称及概要
1.1项目名称:****羊绒羊毛制品项目
1.2建设地点:**市**贺营镇陈庄村东南
1.3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30亩,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车间及配套辅助设施等建筑面积12300平方米,组建洗毛生产线,购置安装开松机、锡林机、洗槽机等主要设备27台(套)。主要工序有开松、喂毛、锡林、洗槽、喂毛、烘干、打包等,一期建成后可实现年清洗15000吨羊毛生产能力;二期组建羊绒羊毛纺纱生产线,购置安装气流纺纱机、合毛机、梳绒机等主要设备36台(套)。主要工序有梳绒、纺纱等,二期建成后可实现年生产羊绒羊毛纱线800吨。
在项目前期实施过程中因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我公司承诺项目只进行一期工程的建设,二期工程不再建设,本次评价只针对一期工程内容进行评价。
2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贺营镇陈庄村东南800米
电子邮件:****@qq.com
联系人:马宏川
联系电话:153****1110
3 环评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地 址:******研究院308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56****6821
4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rfoa9mcLfC-6NN_P_T_jog 提取码: swxj
2、纸质版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5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pan.**.com/s/1My4OUBJr1VOn5p6KS1PYSw 提取码:ar28
6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7 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