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县养犬管理条例》立法项目
第三方服务的公告
为加强推进我县养犬管理工作,引导规范养犬行为。根据《立法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拟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开展《**县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人大立法相关编制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参与竞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管理处罚法》《**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协助编制《条例》。
(二)预算控制价:19万,包括:县内外现场调研工作费用、专家论证会议和立法听证会议相关费用、条例起草及审查工作服务费用、资料编印费等全部费用。
(三)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二、项目采购内容
根据《琼****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县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纳入2024****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项目,由我局牵头起草。为确保《条例》起草质量,现需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服务,于2025年1月31日前辅助完成起草工作。
主要内容如下:
1.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为《条例》起草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形成《法律法规汇编》;
2.拟定《调研方案》,开展县内外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3.开展《条例》起草(起草内容包括:具体条文,每一条款说明和理由,每一条款的立法依据和参考借鉴依据)、征求公众及部门意见、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立法听证会工作,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表、《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
4.形成《条例(送审稿)》《条例(立法依据对照表)》《起草说明》(起草说明的主要内容包含:制定该条例的目的、法律依据、必要性可行性、起草过程、立法效果的预期评估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重要事项)《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材料;
5.协助完成《条例(草案)》****政府审议、修改工作;
6.****人大常委会完成审议、修改工作;配合《条例》公布、解读阶段相关工作。
三、报价金额
报价不得超过19万元,超过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合同签****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草案需在2025年2月前提供)。****人大立法工作进度安排执行。
服务地点:****
五、验收标准、规范
验收标准:根据付款要求完成各阶段性任务,****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视为项目通过验收。
六、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具有如下条件的单位或机构均可参加:
(1)高等院校、法律研究所或****研究所、律师事务所;
(2)不少于3人的专业团队;高等院校、法律研究所或****研究所团队人员需要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历,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其中一名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20年,其余律师最低执业年限不少于6年,且都通过法律资格考试;
(3)投标人必须是在**地区注册成立且有办公场所。律师事务所需要在中华人民**国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事务所****事务所或其分支****事务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事务所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事务所投标,****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分支机构投标,则提供总所授权及分支机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五)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提交材料
参加报价的单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资质证件复印件;
3.服务方案;
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5.**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需要包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查询范围)。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见附件)。
注: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6日(邮寄件以送达时间为准)。
(二)相关材料请以邮政快递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以上资料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印章)。
联 系 人:胡日瑄
联系电话:0898-****0122,139****9636
地 址:**县营根镇高田村路口内进100米****业务技术大楼3****大队综合办公室
九、结果公布
结果在琼****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附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