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告
2023年7月,****审计局****旅游局(以下简称“我局”)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越审报〔2023〕11号)。在充分肯定我局成绩的同时,也指出我局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审计局提出的审计整改建议,积极认真进行了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省审计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越政发〔2016〕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具体整改落实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推进城市书房建设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总计发放48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关于“超规定比例收取保证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已将****公司,并举一反三,对其他涉及履约保证金的项目进行自查。
(三)关于“未及时清退保证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已退还保证金2万元。并举一反三,对其他工程项目进行梳理,按时退还应退履约保证金。
(四)关于“违规发放误餐补助192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已清退违规发放误餐补助1920元,并制定《****旅游局请假及出差制度》,明确误餐补贴发放标准,每月对误餐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五)“部分文旅方面政策存在空转”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已在2024年度新修订1+9政策中建议删除“民宿项目投资主体投资额方面”和“支持来绍‘大团’及‘年度直通车’”奖补政策,预计2024年6月前完成。二是2023年度项目拟兑现两个省级金奖、一个省级银奖,总计21万,预计2024年12月前完成。
(六)关于“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已配置录音录像设备,完善调查询问室功能,执法人员配置执法记录仪。办理案件相关环节已按规定做好录音录像记录,并存档。
(七)关于“****书屋)建设任务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2024年12月前完成年度建设4家城市书房目标。2025年12月前完成至少20家城市书房建设。
(八)关于“非遗传承人补贴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补充书面材料,履行补贴申请程序,对非遗传承人进行抽查走访。
(九)关于“首届**文化旅游节促消费活动绩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出台《越**文旅消费券发放实施机制》,拓展消费券的使用范围和发放途径,提升消费券的使用和核销率。
(十)关于“多补过夜旅游奖励215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相关旅行社已退还补贴2150元。
(十一)关于“重大经济决策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出台《工作制度汇编》,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将重大经济事项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纳入决策范围。
(十二)关于“随意变更会议纪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深入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金额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党组会议纪要审核,进一步规范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内容。
(十三)关于“区文化馆举办培训列支的教师讲课费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出台《****文化馆公益培训授课经费管理规定》,统一授课标准。
(十四)关于“向未成立的企业开展询价”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已对涉及询价的项目进行核查,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中学习,规范询价流程。
(十五)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2023年文物保护预算、名人故居保护利用经费、新媒体矩阵宣传建设预算等预算执行率均达99%以上。
(十六)关于“旅游厕所管护奖补资金分配依据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奖补规则,在2023年《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明确条款:对**、改建旅游厕所并获得I类、II类质量认定的,分别奖励8万元、3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级示范性旅游厕所奖励5万元。二是加强对于原始凭据的档案管理,做好归档处理,确保档案完整性。
(十七)关于“政府采购技术商务资信评分不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招投标流程及细则培训,规范招投标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评审核验,每次开标委派1名熟悉招投标业务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招投标工作。
(十八)关于“招标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招投标流程及细则培训,规范招投标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采购流程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招标程序,确保采购流程合法合规。
(十九)关于“社会审计机构核查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追回涉及的300元奖补资金。****事务所,要求对2023年度的过夜游奖补资料进行严格审计和把关,加强信息比对,提高审计质量。
(二十)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相关无形资产已登记入账,部分资产已作报废处理,完成盘亏资产处置,并出台制度汇编,完善制度。
(二十一)关于“个别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投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对招投标项目进行梳理,限额以下公共**交易严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二是制定《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工程实施要求。
(二十二)关于“工程延期未处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在与施工单位协商处罚金追回事宜过程中,施工单位找到2021年项目实施负责人,对工程进行复盘、核对施工资料,在原负责人留档材料中找到有各方盖章的施工延期申请,明确延期100天。二是加强工程类项目的督查,整理工程合同,对未结清的项目严格按照合同支付。
(二十三)关于“文物保护监测项目预算定价无依据”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领导小组,****小组负责对文物保护工程投标文件等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对政府采购工程方案、采购方式及工程实施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工程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二是加强招投标管理,后续类似工程中做好预算编制。
(二十四)关于“智慧文旅平台建设项目未按约定完成验收”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智慧文旅平台建设项目已完成验收。
(二十五)关于“下属单位出差审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请假及出差制度》,****机关、下属单位出差审批相关要求。二是严格按出差审批制度要求执行,做好审批材料审核留底。
(二十六)关于“部分罚没物品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已整理现有罚没物品的入库、出库情况,并建立台账。二是已制定并实施《越**文化市场罚没物品管理操作规范》,进行清查盘点。三是已确定1名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管理,并明确做好人员调动工作交接手续。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关于“强化内控建设,提升内部管理成效”“强化政策落实,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强化统筹谋划,打造**文旅品牌”等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建议,我局全部采纳,并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文旅高质量发展。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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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