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县P(2024)14、1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
**县P(2024)14号地块 | ****社区 | 14153.20 | 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 1.0≤容积率≤2.5(10%≤商业面积比≤30%) | ≥20% | ≤40% | ≤54米 | 70/40 | 2017.00 | 10085.00 | 10或10的整数倍 |
**县P(2024)16号地块 | 业州镇奇丰村 | 81067.91 | 工业用地 | ≥1.0 | 10%≤绿地率≤15% | 40%≤建筑系数≤60% | -- | 50 | 365.00 | 1824.00 | 5或5的整数倍 |
说明:
(一)价款以人民币计算。
(二)上述地块内的地下**、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挂牌成交确认后,如实际面积有误差,也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结果;公告内容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以地块出让文件和最终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内容为准。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挂牌设有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该挂牌地块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组织踏勘,申请人自行到现场踏勘。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17:00前按文件的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到****领取出让文件,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下午17:00时。
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11日17:00时止。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竞买申请人必须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竞买保证金,汇款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汇款用途须注明“P(2024)14、16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银行账户交纳,属个体工商户的必须通过营业执照上核定的法定代表人账户交纳,属自然人的必须从本人个人帐户交纳,否则视作竞买保证金交纳无效,导致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在申请****银行转账回单到****综合交易股办理报名及报价手续。竞买申请人属企业的须另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公章,属自然人的另需携带个人身份证。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1月11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420********053005620;
用途:“**县P(2024)14、16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的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1月1日。
挂牌时间:
**县P(2024)14号地块:2024年11月2日8:30至2024年11月14日15:00;
**县P(2024)16号地块:2024年11月2日8:30至2024年11月14日15:30。
挂牌地点:****二楼开标三室。
挂牌时间截止时,请竞买人准时参加挂牌结果现场确认会议。若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公告内容如有变更,****规划局和****将另行发布变更公告,请竞买申请人自行关注网站公告。
联系地址:****(**县业州镇**大道**县交通货运信息大楼)
****联系人:黄女士 0718-****069
****规划局联系人:李先生 0718-****550
****联系人:刘先生 159****9829
****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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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