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处理厂迁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II期(招标编号:****),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答疑如下:
一、依据闽建〔2024〕9 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文: (1)附件2“施工合同价格调整若干事项”的要求第六条规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本项目余方弃置为7km,渣土弃纳费不另行考虑,同时根据招标文件风险范围,外运运距在工程预算运距内包干,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请调整; (2)招标文件中因综合单价的取定偏差导致工程控制价不准确包含在风险范围内,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请调整; (3)招标文件中因天气、地形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不另外计取,根据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的规定,地形变化导致的造价变化应按实计取;请调整 (4)招标文件中渣土受纳费、排污费、环保费、交通协管费、交通维护费、供电及通信设施等“三杆”加固由承包人自行确定,计入报价内,实际施工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部分并未在清单内体现,根据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的规定,应按实际计取,请调整 (5)招标文件中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各项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根据费用定额,检测工作仅包含自检的费用,不包含第三方检测的费用,招标文件应明确指出; (6)施工排水、降水费用,赶工期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风险范围内,与闽建〔2024〕9 号文规定的按实际计取不符,同时编制说明中降水为暂定数量,与招标文件的条款也存在矛盾,请调整 (7)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现场现状,承包人若发生施工组织调整,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该部分与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不符,应按实际计取,请调整 (8)材料二次转运费及材料超运距运费,该部分与新规的规定不符,应按实际计取,请调整 (9)第四章-合同价格调整中约定“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本项目人工费未按此条款执行,请调整; (10)合同形式为单价合同,但根据专用条款12.1.1.(4)点“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合同规定的其它费用及风险包干费用,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和赶工措施费用等,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12.1.1.(13)点“在招标文件规定核对工程量的时间以后,任何因工程量清单错、漏导致工程预算审核价的误差均不再调整”,存在清单内费用包干竣工结算不调整,即总价包干形式的要求,存在矛盾,请明确。 (11)以下材料及招标清单综合单价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第二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第七条的要求,具体如下: 1、香樟胸径15cm 高度450cm 冠幅250cm,材料价1190元/株,材料价格偏低,都低于其他地区对应的信息价,请复核。(12)金桂地径12-14cm 高度380cm以上 冠幅260cm以上,材料价770元/主,材料价格偏低,都低于其他地区对应的信息价,请复核。 (13)300*150芝麻灰花岗岩路缘石,材料价63.11元/m,材料价格偏低,请调整。(14)灰色仿石面砖,材料价26.55元/m2,材料价格偏低,请调整。 (15)未提供地勘报告、未提供设计回复函,请补充; (16)镀锌钢网格盖板,综合单价仅包含材料费235元,未包含人工及机械费,请调整。(17)透水砖200*100*50mm,材料价35.2元/m2,材料价格偏低,请调整。 (18)水泥稳定粒料水泥用量 5%(商品砼),采用价格216元/m3,为2018年5月**信息价,低于目前市场价水平,请调整。 (19)根据设计图要求,钢制管道为焊接钢管,需要进行管道除锈至Sa2.5,控制价中未套取,请调整。 (20)招标清单010****01009,地下室底板、承台基础梁卷材防水套价错误,未肯换地下室底板卷材系数1.18,不符合规定,请调整。
回复:第(1)-(9)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10)条:删除合同条款中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13、在招标文件规定核对工程量的时间以后,任何因工程量清单错、漏导致工程预算审核价的误差均不再调整”;
第(11)-(20)条:按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执行。
二、(1)专用合同条款,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风险包干系数范围内,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工期如有延误的在未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情况下工期不予顺延。疑问: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发包人不得随意扩大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或将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不利物质条件应当由发包人承担风险。建议删除该条款。 (2)专用合同条款,10.4.1.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2)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参与下浮。疑问:不合理,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请招标人修改合同条款。 (3)专用合同条款,本工程项目地点选择就近的卸土点(消纳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在工程预算运距内的包干计取。疑问: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不合理的发包人应当修改控制价,请招标人修改控制价。 (4)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必须为本项目投保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 、工伤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 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疑问:不合理,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当费用。 (5)专用合同条款,21.9 永久或临时开口所涉及的费用及手续,由承包人承担。疑问:发包人应当取得项目出入口的权力并承当费用。
回复:第(1)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2)条: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0.4.1.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2)修改为:(2)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
第(3)-(5)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投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人代表人数修正如下:
33. | 23.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2人)。 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 |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本答疑纪要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index/new)、****交易中心(https://ggzy.****.cn:9095/npztb/)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