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财评审〔2024〕12号
各有关单位:
中心项目评审经费须执行2025年市级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的编制要求,经市财政局批准,拟制定2025年项目评审计划。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4年及以前年度尚未申报的项目。
2.拟纳入2025****政府投资计划且当年能实施评审的项目。
二、报送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三、报送方式
采用电子化方式报送,请申报单位将电子文档及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7658、****2578。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认真研判,对具备评审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对预计2025年10月31日之前不具备评审条件的项目不申报;对因未申报而未被纳入评审计划的项目,中心将不予安排评审。
2.报审时间节点控制:已列入评审计划项目,应及时报审评审资料;2025年10月31日之后不受理项目结算资料提交;11月30日之后不受理决算资料提交。
3.年度中实施的应急、****市委、市政府批准临时增加的项目,可随时申报;
4.已在“**市财政投资评审数字化平台”线上办理申报、尚未提交评审资料的无需再行申报。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格式见附表(EXCEL****财政局官网下载);
2.评审中心将项目汇总后,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办理协审机构采购事宜;
3.具体项目实施时通过线上办理相关手续;
4.请主管部门通知下属单位及时申报。
****
2024年10月10日
2025****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报表 | ||||||||||||||
建设单位(盖章): | 填表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估/概算批复文件号 | 估算/概算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评审内容及报审时间 | 备注 | ||||||||
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 | 时间 | 跟踪评审 | 时间 | 结算评审 | 时间 | 决算评审 | 时间 | |||||||
示例 | ***项目 | 镇发改***〔***〕***号 | √ | 2025.5 | √ | 2025.6至2025.9 | √ | 2025.10 | √ | 2025.11 | ||||
说明: 1.估算、概算金额、**金额:填列经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金额; | ||||||||||||||
2.项目申报范围为非列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清理”的项目; | ||||||||||||||
3.报审时间:请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苏财规〔2017〕40号及镇政办发〔2019〕101号文件规定填报; | ||||||||||||||
4.申报的项目,****中心汇总后制定2025年度评审计划,未申报的不予纳入2025年度评审计划; | ||||||||||||||
5.根据《**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镇财办〔2018〕18号)相关规定,对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市民关注度高投资额低于2000万元的项目实施跟踪评审。 6.根据财政部门规定,使用债券资金的项目均须实施跟踪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