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投标人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公司混凝土配重用美标水泥)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
1 | ****公司混凝土配重用美标水泥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2024年10月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信誉要求 | 1.****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 3.****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应答人应在****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7.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8.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
制造商要求 | 制造商满足条件: 供应商可参照附件要求提供《制造商承诺书》,提供证明材料,保证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A、传统型制造商须满足条件:1、体系管理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制造内容);2、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 B、 OEM型制造商须满足条件:1、体系管理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2、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3、代工协议。 C、集成型制造商须满足条件:1、体系管理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2、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3、组装或加工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 | ||||
贸易商要求 | 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如成立未满三年提供自成立次年起经审计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 ||||
代理商要求 | 代理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如成立未满三年提供自成立次年起经审计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4)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 ||||
业绩要求 | 1. 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办计划公开之日前(以服务验收材料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水泥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验收证明及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页和订单对应的验收材料和发票。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
付款条件 | 1.付款方式要求:银行电汇 2.付款周期要求:买方接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 45 天内付款100%。 | ||||
交货地点 | **市高栏港经济区三虎大道346号海油发展****公司。 | ||||
交货期要求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供货第一批500吨,后续结合甲方生产需求分批在6个月内完成供货。 | ||||
技术指标 | 投标人承诺满足技术要求。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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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
联系单位:中海油****公司****中心
联系人:曲兆睿
联系电话:022-****3380
邮 箱:quzhr@cnoo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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