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人”)对“****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预算审核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预算审核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人:****
4.项目地点:**市**区
5.项目概况:****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主要为爆管比较频繁的市政主干路上的老旧给水主管。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安装DN600~DN1200 管,拟改造完善**给水管网总长约17.30km。包括:①****水厂****鞋厂)DN1200供水管,约4.89km。②****水厂****车站)DN1200供水管,约1.92km。③****水厂****鞋厂)DN800供水管,约3.88km。④**路(二塔路至蓝塘桥)DN600供水管,约4.51km。⑤建设三路(**北路至**中路)DN400供水管,约1.5km。⑥宋城一路(人民南至天**路)DN800供水管,约0.6km。****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8846.62 万元,其中**工程费13808.23万元。
6.项目期限:(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2)资料收齐后15日历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预算书、施工招标控制价等预算文件审核。
7.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1)本次招标服务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预算审核服务项目,具体包括:
①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与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格式编制进行审核,并提供工程量清单审核报告。
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价格,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审核施工图预算,并提供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
③参与预算评审过程中的对数、解释工作;
④完成招标人安排的有关本服务项目的临时性工作。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20200.00元(含税),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零贰佰元整(含税)。
8.报价要求:
(1****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
(2)只填报一个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下浮率必须不低于50%(≥50%)。下浮率低于50%(<50%)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造价咨询机构在了解项目内容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经营情况填报让利幅度,根据预算审核标准费用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和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报价应已全面考虑成本风险。
(3)本项目报价中必须包括工程量清单审核报告编制费、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编制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合同、发票、业主单位提供的价格和质量评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9.结算方式
实际结算金额=预算审核服务费(含税)=取费基数×取费费率×(1-中标下浮率)
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的金额作为取费基数。****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为准。
10.项目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公司的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没有招标业务相关的不良记录或被取消资格等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查询页面截图或提供企查查网站(https://www.****.com/)-经营风险-行政处罚,招标人保留查证权利)。(企业自报,采购人保留查证权利)。
4.投标人须已在**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登记注册备案,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系统的登记注册备案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土建或安装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6.近3****国资委及下属各级企业因严重违法违规处理或记录不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被禁止参与招标投标及其他采购活动等(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供应商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4年10月18日下午17:00(**时间)。
四、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上午9:30(**时间)
2.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现场递交。
3.邮寄/现场递交地址及收件人:********管理部,**市西**路12号,邱先生,136****6242。
4.开标地点:****七楼B会议室(**市西**路12号)。
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及“肇水发展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省**市**区**街道西**路12号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758-****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