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基本情况 | 1、本次转让标的为摆放在**市禅**石湾镇街道**路27号的一批已拆除设备设施,主要为电线电缆、停车场系统、铁门、停车场道闸(道闸和显示车牌一体机)、消防泵、消防栓(消防箱配套水带)、电源箱。 2、详见**市智勤房****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出具的《****拟资产处置事宜涉及的一批设备设施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佛智资评报字(2024)第0004号。 3、转让标的以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评估明细表(表1-2)》评估范围为限,明细表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 ||||||
标的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市智勤房****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8月28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18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万元) | 3.9582万元 | ||||||
转让形式 | 全部 | ||||||
资产所有制 | 国有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 到意向受让方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6个周期。 |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 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 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交易所组织对转让标的进行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及交易价格。 | ||||||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住所(地址)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监管机构(部门) | 持有资产所有权比例 | 本次转让资产所有权比例 | |
**** | **市禅**石湾**路27号 | 人民币1001 万元 | 温文胜 | ****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100% | |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监管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佛建发[2024]97号 | ||||||
主管部门 | **建发****公司 | ||||||
批准文号 | 佛智城[2024]136号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受让方后,****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与资产权属的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后的余款****交易所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结合评估报告清单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数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实际数值以展示标的当日现场为准。 4、交易过程中及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必须对转让方所披露的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用途、规格、材质、质量、数量、性能、功能、残缺、瑕疵和存放等现状及实际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及差异进行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所需费用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交易标的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交易标的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或交易标的非质量缺陷等情况为由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赔偿。 6、受让方须在全额付清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才能进场接受交付,并搬运存货。受让方自行搬运,并须在转让方移交转让标的之日起15日内搬运完毕,搬运过程中涉及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费、搬运费、垃圾清理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方和受让方相互配合积极做好转让标的交付、签收手续。 8、受让方在转让方现场工作期间,须遵守转让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和施工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服从转让方的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 9、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买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其他约定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 ||||||
其他须披露事项 | 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查封或已披露事项外干扰受让方享有合同权利、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 2、受让方须结合资产评估报告清单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数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实际数值以展示标的当日现场为准。转让方依现状转让标的,转让方对转让标的任何瑕疵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担保义务,转让标的的任何瑕疵均不构成受让方主张本次交易无效要求退还全部或部分买受价款或要求索赔的理由。受让方不得以拟转让标的存在产权争议、权属不清晰、证照不齐全、产权存在瑕疵、拖欠税费或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转让****交易所承担赔偿责任。 3、本次交易的资产转让范围不超过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佛智资评报字(2024)第0004号)的评估对象范围,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4、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与交易机构对转让标的使用性能、外观不作保证,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做尽职调查。本次标的资产数据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佛智资评报字(2024)第0004号)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实际为准。 5、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的基本状况、权利状态、可能存在的瑕疵、交易要求、交易风险以及标的现状权属变更登记等其他有关转让标的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6、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7、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一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受让方承诺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用途、结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拆卸、运输、处置等)及实际情况已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已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其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索要赔偿。 8、若因受让方违约致使交易合同解除或交易终止的,本次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受让方应缴的交易服务费不予以退回(受让方应缴交易服务费可在其参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 9、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市智勤房****公司以2024年5月18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佛智资评报字(2024)第0004号)。 10、标的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10月21日(请于2024年10月20日之前预约)。 | ||||||
结算、资产移交 | 1、交易双方应在确定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交易所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依据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交****交易所资金结算账户。****交易所将资产转让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依据合同约定无息全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无须另行征得受让方同意。 2、交易主体未按照交易制度、文件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交易主体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 3、****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双方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具体移交时间由交易双方另行约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相互配合,依法合规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和移交手续。 | ||||||
受让须知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交易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所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交易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交易所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间****交易所取阅资产交易文件和提交资产交易文件规定的资产受让申请资料,并可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期满之日17:00前将整体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项目交易保证金不得由意向受让方以外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不退还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行为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交易所结算账户: 开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华达支行 账号:444********084467 3、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标的意向****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的主体。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所审查,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委托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交易所网站所披露关于本公告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交易资料文件及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了解相关交易规则(http://www.****.com/zh-CN/news003.html),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接受并遵守以上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 | ||||||
****交易所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郭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7-****3969 | ||||||
传真号码 | 0757-****5868 | ||||||
联系地址 | **市禅**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6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