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价:0万元/年(参照《****委员会关于**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甘发改服务(2014) 1140 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折扣率最高50%,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1本次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里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条件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参照《****委员会关于**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甘发改服务(2014) 1140 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本项目报价以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折扣率为全部服务内容折扣率的算数平均值: 例如: 四五折的折扣率报价为45%。供应商须在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投标总价一栏填写折扣率,只填写数字,不填写百分号。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填报折扣率,评标时以折扣率计算报价得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 ”。
服务要求:
****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中标单位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注册不足1年的递交现有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的证明资料);
(5****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交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交企业声明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供应商****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格证书》;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为中小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18日23时59分59秒(含法定节假日)。
地点:****。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9点00分(**时间)
2.地点:****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4日9点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邮箱:****@qq.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泾河大道18号
联 系 人:毛老师
联系方式:0933-****503
代理机构:****
地 址:崆****中心南楼2楼
联 系 人:成雪铷
联系方式:181****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