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2023年**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四期已由德发改审批【2022】165号 、德发改审批【2022】1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自筹,出资比例 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1-2023年**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四期。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34551.31平方米(其中:1号楼15层、4号楼15层、9号楼15层、14号楼10层、16号楼1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3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市,具体地点位于德政街以西,拥军街以东,育红路以南,惠富路以北。
2.5 最高投标现价:8747.9395万元。
2.6 计划工期:2024年11月15日至 2026年11月14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
3.2.1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 ”中查询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2 拟派出的全部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近期连续 3 个月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即 2024年8月-2024年10月),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银行资信证明)。
3.4 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本项目的工程业绩。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 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
3.5 信誉要求:(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商行政管 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3)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 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 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14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10月21日 16 时 30 分前,通过 CA 锁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cn/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否则投标无效。未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
4.2 已在省级、**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 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 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9873。招投标交易主 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 ://www.****.cn/TPBidder)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 ://www.****.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11月7日9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209开标室(****关区华新街 700 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会议房间号为:****80791,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 ”。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 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本次开标会议采取视频会议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实行远程 解密,投标人持 CA 锁登录会员端【远程解密】,解密时间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视频会议中通知执行。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无效。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 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 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 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德福街与惠新路交汇处
联系人:宫森林
联系电话:0431-****929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关区人民大街7520****学院**分院
联系人:赵子生
联系电话:188****3033
****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中心
联系人:马畅
联系电话:135****4651
10、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地址:****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