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浦港路西侧租赁用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浦港路西侧租赁用房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2 | 标段名称 | 浦港路西侧租赁用房项目监理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6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浦港路西侧租赁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港路西侧租赁用房项目 (项目名称)****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吴行审审发[2022]2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汾湖高新区浦港路西侧,锦绣园南侧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53962.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514.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448.06平方米,高度51.15米,最大跨度8.4米,地上17层,地下1层;包含:1#楼-5#楼、物业用房、配电房1-2、开关站、门卫和地下车库等 2.3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2024年11月20日至2027年1月18日,共790个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估算价31000万元,监理费约434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按规定。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其它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总监理工程****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4)总监理工程****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本项目不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文关于“监理企业未参加上一评价周期信用综合评价的,在一定期限内监理企业暂停投标资格”之规定。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 名;有效投标为 4~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有效投标等于 3 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 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10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0月至今)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仓库、厂房、改造加固除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市公共**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信息为准,如类似业绩证明中不能体现本次业绩要求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在信息库中上传能反映上述类似工程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苏建招办[2014]8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苏建招办[2015]11 号,关于对《**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定标方法:票决法 □集体议事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 年10月18日17:00时前 。 5.2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CA锁登录“**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34:60/TPBidder/memberLogi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11月6日 09 时 3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34:60/TPBidder/memberLogi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汾湖高新区 邮 编:215200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512-****513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区松陵镇**路450号(君悦国际)2幢10楼 邮 编:215200 联 系 人:倪卫林、倪双双 电 话:****897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 年 10 月 12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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