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本级中心】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怀德路一体化泵站配套电力工程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SZZX-202309SZ-001003001)
【****中心】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泵站配套电力工程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发布时间:2024-10-12 14:44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泵站配套电力工程于 2024年09月19日在**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10日在 ****交易中心 A41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2024年10月10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兴****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592.6200 | ****338.7800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60日历天 | 6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夏国涛 | 娄翠红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242****25109 | 鄂242****04025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12日至 2024年10月15日(**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市**大道168号
联系人:张立众
电话:177****9657
2、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128号锦绣城B栋15楼
联系人:游工
电话:186****9696
3、行业主管部门:**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市旗鼓大道市民之家3楼
联系人:住建窗口
电话(传真):0715-****29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2024年10月12日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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