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阊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项目-阊江(新黎明大桥北段)及榨坞河(新老城区连接段)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
**县阊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项目-阊江(新黎明大桥北段)及榨坞河(新老**连接段)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HJQGC2024G020)评审、公示结束,中标人已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联合体成员:******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设计费报价:300000元;**费报价费率:87.65%。
工期:24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于30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负责人:唐俭波;设计负责人:陈**。
中标内容:阊江(新黎明大桥北段)生态修复工程共修复河滨生态缓冲带16.32公顷,其中城镇型河道生态缓冲带2.37公顷,农田型河道生态缓冲带10.35公顷,村落型河道生态缓冲带3.60公顷。具体内容包括生态驳岸、土方工程、植被修复、生态拦截沟、尾水净化湿地和管护道路等内容。榨坞河(新老**连接段)生态修复工程具体内容包括生态驳岸工程和水生态修复工程。共修复生态驳岸712.6米、恢复植被面积1.18公顷、恢复水生动物190公斤。中标人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应配套服务;
②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和安装;
③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等管理和控制。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杨怀英、卢晓明、乔植朋、孙玉华、金佑琴。
公示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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