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山海连城梅沙半山径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的公示
****关于山海**梅沙半山径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山海**梅沙半山径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梅沙街道办 | ||
项目名称 | 山海**梅沙半山径项目 | 项目类型 | 2-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 |
****机关 | **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局 | 批准文号 | **** |
被用地单位 | 梅沙街道办 | ||
使用林地 四至范围 | 东:见图 西:见图 南:见图 北:见图 | ||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 1.2192 | 使用期限 | / |
备注: | 附图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
本公示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同时发布:
(一)公示网站
1.******局网站
http://pnr.****.cn/。
2.******网站
http://pnr.****.cn/yt/。
(二)公示地点
1.******(地址:**市**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00)。
2.******办事处(地址:**市**区大梅沙盐梅路88号,邮编:518000)。
3.山海**梅沙半山径项目现场(地址:**市**区东部华侨**门北侧半山径西入口,邮编:518000)。
四、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海景路10号
邮政编码:518000
联 系 人:冼倩妤
联系电话:0755-****1937
电子邮件:xianqy@pnr.****.cn
附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
2024年10月10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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