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金湘有色金属选冶厂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
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兰坪县金湘有色金属选冶厂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坪县城财富天地3幢4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15时00分(**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兰坪县金湘有色金属选冶厂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18.00
最高限价(万元):118.00
采购需求:结合国家、**省、怒**相关要求,针对兰坪县金湘有色金属选冶厂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编制效果评估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按评审通过后的效果评估实施方案开展工程性能等评价,开展相关废渣、周边耕地土壤、地表水、淋滤液、空气等取样及检测,并构建效果评估模型。编制完成《兰坪县金湘有色金属选冶厂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实际工作内容以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签订为准。
质量标准: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及国家、行业、地方等现行相关标准开展,成果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及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完工(初验)后7个月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①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若处于特殊情况(如企业合并重组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其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三方相关职能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近期企业财务报表】;
1.3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1.4.2有依法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
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信用服务”选项框后进行查询),****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上信誉要求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若投标人有失信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服务项目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格要求
3.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生态环境类咨询工程师证书;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职工(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兰坪县城财富天地3幢4号楼)。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的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鲜章的原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若有);****公司鲜章的原件)
(3)项目负责人证书;****公司鲜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公司鲜章的原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磋商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1月****公司鲜章的原件)。
(6)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
①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
② 我公司仅接受报名,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小组审查结果为准。
4.售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公司收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开标室(兰坪县城财富天地3幢4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4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开标室(兰坪县城财富天地3幢4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单个项目(或标段)成交通知书的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收费标准收取。
3.保证金:根据《****委员会等****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的要求。确定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4.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次采购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gxx/)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县三江大道
联系人:和主任
电话:0886-****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兰坪县城财富天地3幢4号楼
联系人:杨丽珍
联系方式:0886-****999、182****5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珍
电 话:0886-****999、182****5441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