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20〕1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步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以购买服务形式 委托 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单位进行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步验收工作,现将本次购买服务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购买服务项目名称: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步验收服务。
二、购买服务内容:项目完工后,针对项目各标段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对项目工程建设的数量和质量全面复查核实,并编制工程复核报告。其中工程建设数量的复核工作为对各施工标段提供的竣工结算材料,编制《工程量初步对比表》,分析规划设计资料、变更资料及竣工图工程量之间的差异,通过滚轮测距仪、卷尺等实地复核完成工程量(如道路、沟渠等线状工程长度); 工程质量的复核为以查看单项工程的外观质量,结合工程中间验收资料(隐蔽工程应根据三方签证、质量检测资料、质量评定资料等),对于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评价,确认其是否满足指标要求。复核完成后,开展初步验收工作,根据项目验收相关要求对各标段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复核等参建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进各参建单位的资料整改情况,直至所有参建单位验收资料达到验收标准;选定会议召开场所、邀请技术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参会、组织查看现场、负责会议的餐饮、资料整理费、印刷费等,会后编制竣工验收会议报告;根据市级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资料整改,直至通过市级竣工验收。
三、购买服务主体:****
四、项目预算:预算经费 30.65 万元
五、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且同时具备法定测绘(丙级及以上)及工程计量认证资格,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
(三)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四)供应商应具有同类业绩。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购买方式:询价。
七、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
八、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8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0777—****628。
附件: 1. 询价函
2.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
步验收服务询价采购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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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
附件1
询价 函
为做好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步验收工作,就该项工作服务费进行询价,遴选服务单位,择优选择有资质的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1万亩,其中**0.5万亩,改造0.5万亩,共实施4个项目,施工合同总价2095.93万元,其中2024年**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久隆镇久隆村Ⅰ)施工合同总价479.68万元,2024年**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久隆镇久隆村Ⅱ)施工合同总价466.76万元,2024年**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久隆镇黎屋村)施工合同总价586.87万元,2024年**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久隆镇白鹤村)施工合同总价562.62万元,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资金和地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二、工作要求
项目完工后,针对项目各标段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对项目工程建设的数量和质量全面复查核实,并编制工程复核报告。其中工程建设数量的复核工作为对各施工标段提供的竣工结算材料,编制《工程量初步对比表》,分析规划设计资料、变更资料及竣工图工程量之间的差异,通过滚轮测距仪、卷尺等实地复核完成工程量(如道路、沟渠等线状工程长度); 工程质量的复核为以查看单项工程的外观质量,结合工程中间验收资料(隐蔽工程应根据三方签证、质量检测资料、质量评定资料等),对于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评价,确认其是否满足指标要求。复核完成后,开展初步验收工作,根据项目验收相关要求对各标段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复核等参建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进各参建单位的资料整改情况,直至所有参建单位验收资料达到验收标准;选定会议召开场所、邀请技术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参会、组织查看现场、负责会议的餐饮、资料整理费、印刷费等,会后编制竣工验收会议报告;根据市级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资料整改,直至通过市级竣工验收。
三、询价内容
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步验收服务
四、相关要求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且同时具备法定测绘(丙级及以上)及工程计量认证资格,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
2、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报价单(加盖公章)。
五、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提交报价材料(密封)一份,并于公示结束后5个工****农业农村局农发中心(地点:**区梅园路凤岭七巷63号402;联系电话:0777-****628;联系人:**)。我局将综合考虑,在满足要求、服务质量相等下,以合理低价方式选择服务单位。
六、报价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本局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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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
附件2
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步验收服务询价采购报价单
项目 | 服务要求 | 单价 | 金额 |
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初步验收服务 | 项目完工后,针对项目各标段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对项目工程建设的数量和质量全面复查核实,并编制工程复核报告。其中工程建设数量的复核工作为对各施工标段提供的竣工结算材料,编制《工程量初步对比表》,分析规划设计资料、变更资料及竣工图工程量之间的差异,通过滚轮测距仪、卷尺等实地复核完成工程量(如道路、沟渠等线状工程长度); 工程质量的复核为以查看单项工程的外观质量,结合工程中间验收资料(隐蔽工程应根据三方签证、质量检测资料、质量评定资料等),对于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评价,确认其是否满足指标要求。 复核完成后,开展初步验收工作,根据项目验收相关要求对各标段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复核等参建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进各参建单位的资料整改情况,直至所有参建单位验收资料达到验收标准;选定会议召开场所、邀请技术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参会、组织查看现场、负责会议的餐饮、资料整理费、印刷费等,会后编制竣工验收会议报告;根据市级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资料整改,直至通过市级竣工验收。 | ||
报价合计(小写): 元 报价合计(大): 圆 |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报价单位负责人签名:
报价单位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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