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协同管理平台信创升级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2024年10月12日,关于****协同管理平台信创升级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协同管理平台信创升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报告:
国贸集团现有已搭建的协同管理平台,本期项目将按要求在2024年底完成协同管理平台信创升级,纳入本次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集团全级次的公文和新闻公告、行政办公职能等基础功能,并与这些基础功能有交互场景的第三方系统的集成,通过协同管理平台进行登录、操作和处理事项的第三方系统的集成,以及相应板块的数据迁移”,****集团协同****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四点“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该项目可通过招标方式以外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中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三点“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或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以及参照《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一点“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本次协同管理平台信创升级项目是基于已搭建的协同管理平台基础上,针对现有内容进行部分信创升级改造完善,如由其他单位承建,将无法实现功能延续性,另或可导致系统不稳定、不兼容等问题,以及存在前期重复建设的投入等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考虑到项目存在继承性和难以替代性,需要熟悉现有平台的技术路径,并保证原有数据**可以在现有平台运行中继续有效使用。为保障项目的技术一致性和服务的连贯配套,助力集团、成员公司各业务条线日常工作需求,提高管理效率、更及时有效地利用**,保证项目顺利延续,故建议向**致远****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预算金额(含税):****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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