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9 09:03
2024年9月29****建设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医院迁建项目 | **市**区**湖山路30号 | **** | **市****公司 | ****医院原位于**市**区**梅梁路38号,为提升**地区的医疗设施环境和服务水平,****办事处****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项目,项目包括**工程和改造工程两部分,**工程部分****服务中心北侧,改造工程部分范****服务中心现有建筑设施,经改造后实现**整合,****医院合并到******社区****中心,该项目已于2021年3月31日通过****国****建设局审批(锡太旅环[2021]004号),现由于项目实****处理站位置、污染防治措施及处理能力,减少了床位数,危废暂存点位置发生变化,故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完成后,医院迁至**市**区**湖山路30号,占地面积10840㎡,总建筑面积13411.58㎡,设置科室不变,设置床位104张,牙椅2张,门诊人数预计410人/天,手术300例/年。 | 1、废水部分:该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须经预处理后和医疗****处理站处理并消毒,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送******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部分:(1)****处理站产生的废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2)该项目须对食堂油烟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保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 中的大型餐饮企业标准;(3)按照环评中确定的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处理站周围5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设置环境敏感点。 3、噪声部分:该项目所有医疗设备均应合理规划布局,并须对各噪声源采取有效防噪措施,确保该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废部分:按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1)该项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2)该项目餐厨废弃物应委托取得**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处理;(3)该项目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药物性废物、水处理污泥、栅渣、废活性炭等为危险废物,必须采取有效盛装措施确保危废无泄漏、扩散危险,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设置,并且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 5、施工期管理:(1)施工期废水要尽量考虑回用,不能回用的废水和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后接入污水管****处理中心处理;(2)施工期应注意施工设备、车辆保养,减少尾气产生,并采取遮盖、清洗、洒水等污染防治措施;(3)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并适当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4)施工期的生活垃圾须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填埋或综合利用。 | 0510-****0819 ****@qq.com |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