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招标的**市肿瘤****中心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招标编号:****),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2.7条 “质量要求”、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2项 “1.3.3 质量标准”修改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且创优目标要求项目达到国家级优质工程(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含金奖))。”。
2.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25项内容修改为:“
25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85000 元。 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1)、(3)、(6)任一种形式提交: (1****银行转账)形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银行的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晋建监招202****0002,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埔支行; 帐户名称:****招标投标中心; 帐 号:350********052502213-0003。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2)银行保函形式:不适用。 (3)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4****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 不适用 。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5****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不适用 。 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证保险凭证上应写明验真网址,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该保证保险保单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6)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3〕5号、泉建筑〔2022〕24号、泉建筑〔2020〕68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银行、保险公司、****公司****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注:①****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鼓励开发保函、保险电子化提交和确认系统,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凭证等同于原件。 ③****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a、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企业****银行转账****银行、保险公司、****公司****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b、采用纸质投标保函的,****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④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并导入投标文件。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投标了工程电子保函”平台运营商**无****公司,热线电话:****520013。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银行、保险公司、****公司****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可以在本单位出具的到账证明上使用。 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
1.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9.2.2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第(1)点修改为:“(1) 监理人中标时若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在建项目进行工作,需向委托人如实汇报相关情况;监理人中标后若总监理工程师需在其他项目兼任,需向委托人递交书面申请并经委托人同意。”。
2.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9.2.2监理人员考勤要求”修改为:“9.2.2.1监理人员考勤要求”。
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