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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遂自然资规告字〔2024〕034号
****政府批准,****定于2024年11月6日,公开拍卖出让P(2024)1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
P(2024)10号地块位于**县大柘镇柘溪上村,用地东南侧为528国道,西侧与北侧为园地。(详见示意图)
(二)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建筑设计要求详见《P(2024)10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遂规条[2024]19号)。
(三)地块详情
地块 名称 | 地块 座落 | 土地面积(m2) (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次) | 保证金 (万元) | |
1 | P(2024)10号地块 | 2518 | 公路用地 | 0<P≤0.2 | ≤20% | 50 | 114 | 1 | 28 |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地块出具了《土地出让环节涉及砂石**处置特别约定》,明确了项目建设涉及砂石**的处置办法,具体详见下载文件《土地出让环节涉及砂石**处置特别约定》。
(五)本项目约定在交地之日起10个月内开工,在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未能按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按成交价0.1‰缴纳违约金。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仅单独申请。
**县域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竞得本地块,须在遂****公司,相关税费必须在**县缴纳。****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在报名时提交《****公司申请》,****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申请人在**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罚没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竞得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单独申请
单独申请的,在竞得后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4日10:00至2024年11月4日16:00(节假日休息),进入******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按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6: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汇款及第三方代缴)。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www.****.com);
拍卖时间为:P(2024)10号地块:2024年11月6日上午10:00至最高价产生。
(拍卖截止时间最终以网上交易系统公布时间为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规划局****办公室****中心A楼101办公室)负责接受咨询。
(三)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地下矿产**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出让手续。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人防费和其他费税,受让人须按规定另行交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拍卖成交总额3%的契税等有关税费。
(四)竞得入选人应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申请人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地质、环境、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则视为申请人对出让地块的相关情况全部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
如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竞得人应承担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五)本次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执法局函告,**县建筑垃****县政府常务会通过的《**县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办法》执行,详情请咨询:朱珊138****6276(664056)。
①本地块的渣土开挖运输事宜,其施工****公司(****执法局****公司,****公司名单由施工单位自行****执法局咨询)签订渣土开挖、运输合同。施工单位须将合同原件送****执法局备案;
②如本地块施工过程中发生滴洒抛漏等事宜,****执法局****建设局,****建设局对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纳入其施工单位的诚信考核;
③如本地块在施工中可能产生废水,则施工单位必须建设必要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严禁施工过程中的废水直排河道。
(七)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拍卖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十)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含节假日)缴清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交地时间为缴清出让价款后15天内,按现状交地。在受让人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项目动工手续。
九、未尽事项详见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十、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地址:****中心A楼101办****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643、0578-****690、0578-****272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周先生、林女士
十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