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单位:
****就下属**纳福娜粉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纳福娜粉煤采购项目
二、招标单位:****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四、招标物料:陶瓷企业用粉煤
五、招标数量:粉煤12000吨
六、供货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2月10日止
七、付款方式:进检合格、开发票挂账满30天支付6个月银承
八、送货地址:清****开发区源潭陶瓷工业城清****公司内
九、供应商资格:
1、提供有效期的企业经营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公司成立满3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3、具备自有堆场,具备长期供应招标所需煤炭的能力;
4、能提供贵司陶瓷企业用煤**客户名单及过去一年的业务量。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20万元(大写:贰****银行转帐、出具《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若投标方与需求单位有业务往来,且应付款项金额超出投标保证金2倍以上,投标人可用其作担保抵押,需出具《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等形式免于缴纳。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期结束后30天内,无违约事项及争议,一次性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无违反招投标规则,自发出感谢函后10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
3、如银行转账,必须使用投标单位对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汇入以下账号:
公司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 |
清****公司 | 招商银行**南庄支行 | 757********0802 | 20万 |
****银行附言/备注处写: **纳福娜粉煤采购项目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并将转帐凭证黏贴在投标文件保证金缴纳凭证说明函页面,以备查验(详见附件)。 |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投标单位及个人列入黑名单: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发现有串标、围标行为的;
3、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4、向招标方人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拒签订合同的。
十二、文件提交:
1、提供有效期的企业经营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及满3年的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贵司**客户名单及过去一年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进检合格检验单);
注:与招标联系人获取投标相关附件;如招标方需要,投标方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核验。
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本人微信:****@dongpeng.net,招标联系人收到上述文件后,将招标文件发到委托书上的指定人邮箱。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33****4333/0757-****6307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24时前送达标书,逾期送达,我司有权作废。
十四、招标公告发布:东鹏控股官网:https://www.****.net;:http://www.****.cn;众陶联官网:https://www.****.com。
****中心
日期: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