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2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封边条2500万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封边条2500万米项目 | **市**区瓜沥镇梅林大道 793号 | **** | ****位于**市**区瓜沥镇梅林大道 793号,拟投资300万,购置双螺杆造粒机组1套、单螺杆挤出生产线4条、封边条印刷线1条等设备,实施年产封边条2500万米项目。 | ****年产封边条2500万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公司**金田****公司网站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废气主要为下料粉尘、破碎粉尘、造粒废气、挤出废气、涂胶废气、印刷废气、光油废气。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破****设备处理后车间内逸散;造粒废气经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挤出废气、涂胶废气、印刷废气、光油废气经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废水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冷却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直接纳管排放。 项目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经处理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联系电话:****2132 传 真:****2132
地址:**市**区瓜沥镇政通路1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