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乐岛项目音乐厅(非进口)乐器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乐岛项目音乐厅(非进口)乐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911********1103308 | **市西****门外大街168号1幢10层2-1103A | 80.32 | ****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晓东、史国祥、徐雷、杨萍、刘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导性收费标准计算。
中标服务费金额:壹万叁仟玖佰贰拾元整(¥:139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大桥南路9号
联系人:李望涛
联系电话:181****0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路55号西单元八楼
联系人:史雪锋
联系电话:138****58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雪锋
电话:138****58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国乐岛项目音乐厅(非进口)乐器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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