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4
****拟对“****电视台《魅力中国》栏目外宣服务”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预算金额15.8万元,供应商拟定为“中视嘉华(**)****公司”,地址:**市**区建国路88号。主要理由如下:
****电视台隶属于中华人民**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国****电视台,****电视台具有无可比拟的专业性、权威性、影响力,拥有强大的节目制作能力和一流的节目制作水平,有较为庞大的关系网,与各高校、教育机构有密切的**及往来,****电视台在中国乃至****学校的社会关注度、影响力,具有独特优势。****电视台重心打造的品牌栏目,《魅力中国》****电视台一频道重磅推出的人文纪实专题栏目。****电视台与中视嘉华(**)****公司签署**协议,该公司所摄制的节目《魅力中国》****电视台一频****电视台专题播出,该公司为《魅力中国》节目的独家摄制单位。学校研究决定,****电视台《魅力中国》****学校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校园文化建设、人才战略培养、招生宣传、治校理念、师德建设等战略**宣传。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具有唯一性。
附:有关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经论证,****电视台具有无可比拟的专业性、权威性、影响力,拥有强大的节目制作能力和一流的节目制作水平,在中国乃至****学校的社会关注度、影响力,具有独特优势。****电视台《魅力中国》****学校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校园文化建设、人才战略培养、招生宣传、治校理念、师德建设等进行战略**宣传。
综上,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由“中视嘉华(**)****公司”负责完成本项目。
李 辉 ****教育厅 主任)
沈义贞 ****学院 教授)
李志浩 (****学院 教授)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于2024年10月21日16:00前携书面材料(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有效)递交至********办公室,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其他异议,该项目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执行。
****办公室联系方式:李老师,电话:0516-****0231。
********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