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楼无线网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评标情况
****综合服务楼无线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279500.00元,工期:20日历天,质量:合格;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公司,投标报价:283000.00元,工期:20日历天,质量:合格;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公司,投标报价:286950.00元,工期:20日历天,质量:合格。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
12:00,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一、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三、其他
公示期: 2024年10月14日至 2024年10月17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淮**路 77 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0561-****5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 255 号
联 系 人:吴润航、杨宪
电 话:0551-****4052、0551-****0144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