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采购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林农碳汇**开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3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一条“4、收益分成:合同收益期内,碳汇产品交易完成并缴纳相关税费(包含不限于交易手续费、增值税等)后的收益,采购人占比不低于85%,中标人占比不高于15%。”
现更正为:“4、收益分成:合同收益期内,碳汇产品交易完成并缴纳相关税费(包含不限于交易手续费、增值税等)后的收益,采购人占比不低于80%,中标人占比不高于20%。”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一条“7、履约保证金:陆佰万元整;(分备案、签发和交易三个阶段进行返还)”
现更正为:“7、履约保证金:陆佰万元整;(分编制项目设计文件、备案、签发和交易四个阶段进行返还)”
4、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五条“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30(**时间);3、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30”
现更正为:“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30(**时间);3、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30”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评审项目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价格部分(100分) | 项目开发所获得的全部碳汇资产收入(毛利),纳税后采购人分成比例达到85%计90分,每增加 1%加 5分,此项得分100分为满分(分成比例为整数)。 |
现更正为:
评审项目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价格部分(100分) | 项目开发所获得的全部碳汇资产收入(毛利),纳税后采购人分成比例达到80%计90分,每增加 1%加 5分,此项得分100分为满分(分成比例为整数)。 |
三、说明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名 称:**财金****公司
(2)地 址:****办公楼3楼302室
(3)联系人:聂女士
(4)邮 编:414000
(5)电 话:155****6906
(6)电子邮箱:/
(1)名 称:****
(2)地 址:**省**市**楼区五里牌第一世家1103室
(3)联系人:刘庆九、石瑛
(4)邮 编:414000
(5)电 话:0730-****199
(6)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