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文印室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类)
机关文印室服务采购项目
****
2024年10月
目 录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4
第一章 谈判邀请
****,拟对 ****机关文印室服务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无
2.项目名称:****机关文印室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最高限价14.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官网上发布公告和办公楼前张贴的方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人****机关颁发的有效《劳务派遣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机关办公楼510室现场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为无偿获取,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资料:现场报名:获取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以上报名资料均需盖供应商单位印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上午10:00(**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市**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5楼510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月21日上午10:00(**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一、谈判地点:**市**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7楼视频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17-****850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在****官网上发布公告和办公楼前张贴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14.8万元; 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14.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4 | 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 |
5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6 | 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7 | 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 |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无****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 无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 无。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 4.****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 |
8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9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 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 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 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 |
10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1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不收取。 |
12 |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 |
13 | 报名费 | 本项目报名费:无。 |
1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通知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无。 |
15 | 采购结果公告 | 采购结果将在****官网和办公楼前张贴的方式予以发布公告。 |
16 | 成交通知书 | 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现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现场获取成交通知书。 |
17 | 进口产品 | 不涉及。 |
18 | 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 否。 |
一、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二、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一、“采购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无代理机构。
2.3.1采购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一、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审的重要依据。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谈判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评审办法;
(六)响应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3.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官网和办公楼前张贴的方式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系统发布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审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5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一、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供应商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章评审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印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密封(实质性要求)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分册装订。
二、报价表一份。
三、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四、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并盖供应商公章。
五、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六、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七、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八、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九、所有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十、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十一、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完成响应文件提交。
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2.5开标、资格审查、评审和中标
2.5.1开标及开标程序
一、本项目为现场开标项目。现场开标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将作废标处理。
二、开标准备工作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现场等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标。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资格审查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2.5.4评审
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2.5.5成交通知书
一、****委员会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官网和办公楼前张贴的方式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现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现场获取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
2.6.2.1合同分包
一、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2.6.2.2合同转包
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
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履行合同
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2.6.5履约验收方案
应严格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2.7纪律要求
2.7.1评审活动纪律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委员会****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五、向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八、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九、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
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
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
一、询问、质疑的接收和处理严格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负责答复。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提交质疑资料。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供获取采购文件回执)。
答复主体:****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17-****850
地址:**市**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5楼510室
邮编:637000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人****机关颁发的有效《劳务派遣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法院、****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事业法人:
提交:“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其他组织: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见格式)
3、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6、供应商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7、供应商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9、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10、人****机关颁发的有效《劳务派遣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1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注:1、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
2、 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处理。
负责各类大小会议文印资料的校正、排版、印制等;全局各类文书资料的校正、排版、印制等;负责文印室日常管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47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47600.00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1 | 机关文印室服务采购项目 | 1 | 147600.00 | 批 | 劳务派遣服务 |
★(一)服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 1 | 一、人员配置
以上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无遗传病史、传染病史; (2)性格温和,具有亲和力,能够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岗位职责安排; (3)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能够接受临时调度安排; (4)无吸毒等不良嗜好,心理健康,无犯罪史; (5)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需要加班时,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脱。 (6)严守采购单位各项保密安全规定,严守采购单位任何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采购单位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露会议信息及单位秘密事项。 (7)所派遣的文印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有文印工作经验,且年龄在45岁以下。 注:以上人员需满足的条件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期间指定1名具有管理工作经验的负责人。同时,文印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道德、强烈的责任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爱护文印室国有资产,时时保持文印室的整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发现任何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负责检查各项文印设备的使用和运行情况、用品及材料消耗,确保各种文印设施的正常使用,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修; (4)负责各类会议资料、各类文书资料的校正、排版、印制等;负责各类文件资料的保管;负责文印室日常管理。 (5)严格遵守采购方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文件资料、会议内容等不得随意带出办公区域或对外传播; (6)工作中注意礼节礼貌,与单位同事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7)必须对每份印制的文件资料进行错别字甄别,对版式、字体等内容进行校正,确保无差错后,方可印制,确保从文印室印制的每份****政府行文规定; (8)严格遵守工作秩序,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文印室,不得在文印室嬉笑打闹,保持文印室应有安静;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9)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满足各项文印服务要求。 三、服务标准 (1)文印人员着装干净整洁。 (2)工作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笑打闹,不看书报杂志,吃东西、睡觉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3)做到文明礼貌、讲礼节。对同事询问、咨询的有关事项,应热情回答,不得态度冷漠、语言不文明,更不得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 (4)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乱写乱画,物品摆放有序。不得损坏公物或者偷窃公物。 (5)岗位操作时应使用“您好,请,对不起,不客气,谢谢”等礼貌用语。 (6)文印****机关政治审查,证明其无劳动教养、无刑事犯罪记录。 |
三、商务要求
1、采购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履约时间:1年。
4、合同价款: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6、付款方式:按月份付款。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请款函等凭证资料,按照采购人支付程序及付款进度办理请拨支付手续。
7、履约验收:
7.1 供应商在验收准备完成后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①采购人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 见》 (财库〔2016〕205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1)22号)要求组织 验收程序。 ②成交供应商自验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书,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书10日组织项 目验收。③采****小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履约过程相关佐证材料 进行项目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履约的;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 定的(合同未约定的,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执行);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等情况的,****小组应在相关验收事项后注明违约情形,并通知成交供应商进行相应整改。 ④****小组完成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涉及企业资质、人员执业资格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最新要求为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封面:
(正本/副本)
资格性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签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采购人名称) :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章)
授权代表: (签章)
供应商名称: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采购人名称) :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 ****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没有未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 ****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响应文件中****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公司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者认证(包括3C、强制节能等认证)。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签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本公司参与“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 项目的谈判,现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审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其他响应性文件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采购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谈判报价。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本次谈判,我方报价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的起算之日起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年XX月XX日
项目名称 | |
采购项目编号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
注:供应商报价应是用户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提供采购人所需全部服务、货物、人工、成果提交、评审、验收、税费、售后服务等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所有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年XX月XX日
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采购项目编号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
注:1、本表在供应商首次提供的响应文件中不提供。****小组谈判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才须现场提供此表。
2、供应商应自行准备本表,报价可以在谈判之后现场填写。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是 (供应商名称) ,在参与 (项目名称)的活动中,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在截止 年 月 日之前的三年中,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活动中,若贵单位发现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举报我单位有不诚信记录档案,同意贵单位取消我单位资格。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备注 |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备注 |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承诺
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作为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
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小组负责。
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现场完成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
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现场传递,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名后生效,供应商签章后生效。
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一、****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政府采购工程,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抽取(或邀请)。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满足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现场确认身份、签到、****小组组长。
三、谈判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
四、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谈判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一、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二、本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一)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二)采购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五)采购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六)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除上述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相关网站公告。采购****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现场开启后,****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谈判小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采购文件规定。
谈判小组依据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采购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定。
一、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由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
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八章“采购合同(草案)”,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四、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过“承诺”功能,将变动情况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否则无效。
六、经最终谈判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
(二)响应文件中仍有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
一、方案评审
采购包1:磋商/谈判/协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谈判/协商结束后,磋商/谈判/协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谈判/协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二、谈判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及时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
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现场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四、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五、****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谈判。
六、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七、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4)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八、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
(1)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签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
本项目不作价格扣除。
1.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竞争性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竞争性采购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1.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采购监督人员,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竞争性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在线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
3.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小组未按照竞争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包1: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
“本项目”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最终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
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经评审的最终报价是指对供应商最后报价完成价格修正后的报价。
谈判小组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谈判报告。****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谈判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变动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6、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
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谈****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在谈判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竞争性采购文件规定。****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终止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七)通过最后报价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注: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只有两家供应商参与的情形除外。
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谈判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 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 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 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
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参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 《谈判文件》 ,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二、服务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
四、履约保证金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违约责任
九、不可抗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