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4-10-11 |
标 题 | ****王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
文 号 | 苏自然资预(2024)2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苏自然资预〔2024〕29号
******厅关于****王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关于****王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能源项目,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对于缓解**周边电网供电压力、提高供电可靠性、优化网架结构及促进电网**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省**市**王沟镇程集村,****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生态管控区,不涉及大**核心监控区,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
三、该项目拟申请用地0.392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全部为耕地,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照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用地规模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编制可研报告时,应对节约集约用地状况作出专门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落实补充耕地项目,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做到“占优补优”。
五、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原国土**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王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厅
2024年10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国****公司****公司。
**** 2024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