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委托,拟对********中心维修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通过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3.2.采购项目名称:********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4.采购人:****
5.代理机构:****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已落实。预算金额:125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招投标网(http://ww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进行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省外企业具备《**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磋商文件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9:00-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市**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获取。
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9:00起9:30止(**时间)。
九、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2024年10月25日9:30(**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市**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8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5日9:30(**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市**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8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鹤鸣路548号
联系人:蒲星宇联系方式:0817-****217
采购代理构:****
地址:**市**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80****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