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公告]海曙区新典路71-97号商业用房公告
[披露公告]**区新典路71-97号商业用房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0-14 公告结束时间: 2024-10-25 阅读次数 :36 发布人:****中心
**区新典路71-97号商业用房 | ||
1592.6463万元 | 项目编号**** | |
****000.00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2024-10-14 至 2024-10-25 | 企业性质国资 | |
GR2024NB****446-3 | 资产概述**区新典路71-97号商业用房 | |
地址 | ||
1590.8平方米 | 证载权利人||
已用年限 | ||
托管单位 | ||
房屋现状 | ||
出让 | 土地使用权类型||
574.07平方米 | 不动产证号浙(2023)**市**不动产权第 ****082号 | |
房产现状: (1)71-93号租赁已结束,租客已搬离,房屋为空置状态。 (2)95-97号为租赁状态,租赁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2024-10-14 | 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1、标的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中心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房屋瑕疵问题为由毁约或要求修理和赔偿。 2、标的物在买卖过户过程中须符合**市购房政策,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充分了解,如因政策的原因造成无法过户,责任自负。 3、标的物现状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勘,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 4、标的成交后在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5、移交前(含当日)产生的电、水、物业等费用由出让方承担,移交后产生的电、水、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无天然气。 7、房产现状详见标的信息。 8、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具体如下:受让方须于交易合同生效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在扣除服务费后可充抵交易价款)。 9、****交易中心按甬产权〔2022〕2号支付交易服务费。 10、报名起止时间:至挂牌截止日3点止。 11、标的看样时间:挂牌截止日前。提前一个工作日登记预约,统一安排看样。 12、网络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点,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 13、保证金交纳 保证****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14、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 ||
无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须要符合**市购房政策。 | |
放弃或不涉及 |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 |
现场审核时间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00.00元。 |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 | |
挂牌截止日15: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银行转账 |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11********90000055 开户行:中信银行**支行 | ||
**中联天****公司,**德威资****公司 | ||
****国资委 |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报告文号 | 中联评报字(2024)第28、29号,德威评报字(2024)161号 | |
1966.23 | 账面净值(万元)0 | |
**** | 转让方注册地(住所)**市**区**路348号 | |
谭国洪 | 转让方注册资本(万元)227272.727200 | |
国****公司(企业) | 转让方企业类型****公司 | |
913********21959X2 | 转让方经营规模大型 | |
董事会决议 | ||
仇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189****8812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市**区宁穿路1901号 | 交易机构网址http://www.****.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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