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关于2024年10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5个工作日)。
电话:029-****2613
传真:029-****3630
通讯地址:**市**路77****环境局**分局(7100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态环境分(县)局 |
1 | ****建设项目 | **市**区辛家庙东元路226号 | **** | 本****学校(含小学、初中),其中中学设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项目占地面积 15878.8m2。主要**综合教学楼 1 栋、架空运动场 1 处,并建设室外景观绿化、道路及场地硬化、市政管网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25615.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3万元。建设单位为****,《报告表》由******公司编制,并已通过专家评审。 | 1、运营期实验废水经中和池中和后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实验室废气设置通风橱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引至高于地面排气口排放。 3、运营期设备采用吸声、隔音、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4、****实验室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食堂废油脂暂存于专用的收集容器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环境局**分局(029-****3630) |
(通讯员: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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