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区天鹿北路(**绕城高速以南)-天鹿南路(联合东路以北)中压燃气管道工程涉广佛肇高速、省道S116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服务》,现就**区天鹿北路(**绕城高速以南)-天鹿南路(联合东路以北)中压燃气管道工程涉广佛肇高速、省道S116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服务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区天鹿北路(**绕城高速以南)-天鹿南路(联合东路以北)中压燃气管道工程涉广佛肇高速、省道S116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服务
2、项目内容:根据《****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许可涉路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的管理办法》****管理部门要求,燃气管道工程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需提交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区天鹿北路(**绕城高速以南)-天鹿南路(联合东路以北)中压燃气管道工程涉及公路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涉及公路 | 涉公路用地范围 燃气管道规模 | 敷设方式 |
1 | **区天鹿北路(**绕城高速以南)-天鹿南路(联合东路以北)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 广佛肇高速 | De315-72米 (**村大桥下方) | 桥下方空间开挖敷设 |
省道S116 | De315-84米 | 直埋敷设 | ||
省道S116 | De315-538米,De110-160米 | 定向钻 |
注:(1)服务单位须出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符合**省公路管理相关部门审核要求的书面报告;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完成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工作;协助协调开挖报建手续办理。(2)报价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施工图纸综合考虑项目情况,项目总价不因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燃气管道长度增减、物价上涨、附加工作或**时间等风险而调整计算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3、服务地点:**市**区。
二、资格条件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项目实施资质要求:响应人根据公路行业业务范围,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设计综合、公路行业或者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资质(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资信等级认证(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项目实施业绩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一旦发现,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并追究该承包人的法律责任。
三、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服务期限1.服务内容:开展**区天鹿北路(**绕城高速以南)-天鹿南路(联合东路以北)中压燃气管道工程涉及广佛肇高速、省道S116用地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工作,编制项目施工对既有广佛肇高速、省道S116的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
2.服务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从对既有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两方面影响考虑,查找、分析和预测涉路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以及对既有公路相关基础设施的影响,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编制《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
3.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涉公路施工许可为止。
四、项目报价原则1、报价标的:**区天鹿北路(**绕城高速以南)-天鹿南路(联合东路以北)中压燃气管道工程涉广佛肇高速、省道S116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服务
(1)本次**区天鹿北路(**绕城高速以南)-天鹿南路(联合东路以北)中压燃气管道工程涉广佛肇高速、省道S116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服务实行总价包干。
(2)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总价包干,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本项目发包人设有限价,开启密封报价前项目限价不公布。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1、发包人组织评委开启报价后,然后对密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公开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不含税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项目限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不含税报价次低且不超过项目限价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全部超过项目限价,则按符合第四条要求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由评委按此顺序与报价人代表谈判,最先接受项目限价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若全部不接受,则本次公开询价失败。发包人在审核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后认为条件不符项目要求,保留在本次公开询价中不确定成交人的权利。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由最低报价相同的响应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如二次报价后报价还相同,则最低报价相同的报价人中提交报价最早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按平台收到报价时间为准)。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登陆**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公开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说明1、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1、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函、报价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情况表(如需要),参与本项目人员组成表(如需要),其他公开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3、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公开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4)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6、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收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附件5)。
采购监督机构:****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市**区珠江****大道3****中心24楼
电 话:020-****2032
联 系 人:刘工
7、询价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东路190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822-3041
****
2024 年 10 月 15 日
注:若各报价响应人在使用**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cn/)时有疑问,可在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电话咨询平台服务专线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