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地铁APP和NCCC系统冗余建设项目 **地铁APP和NCCC系统冗余建设项目 | ||
项目业主 |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51****6881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1****6881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开标地点 | ****政府政务服****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4-10-11 10:30:00 |
公示期 | 2024-10-15 至 2024-10-17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0000.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刘杰 | 无 | 无 | 无 | 无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赵玲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冯硕 | 无 | 无 | 无 | 无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鹤天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武成龙 | 无 | 无 | 无 | 无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何蕾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集团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工程自动售检票及智慧****车站安检设备)系统集成项目 | 2023-02-17 | ****0092.36 | ||||
****集团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自动售检票及智慧****车站安检设备)系统集成项目 | 2023-02-17 | 2023-07-26 | ****1048.15 | |||
****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乘客服务平台(智慧安检+智慧票务系统+智慧测温)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2020-11-25 | 2021-12-24 | ****90000.00 | |||
兰****公司 | **轨道交通互联网云票务平台升级及经营**项目 | 2022-03-23 | 2022-10-27 | ||||
****集团有限公司 | **地铁人脸识别智能实名乘车系统投资建设项目 | 2020-04-13 | 2020-07-01 | ****7150.00 | |||
****集团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自动售检票及智慧****车站安检设备)系统集成项目 | 2023-02-17 | ****4515.57 | ||||
**** | **地铁APP功能改造项目 | 2021-01-13 | 2021-07-01 | ****900.00 | |||
**市****公司 | **市轨道交通2****中心系统工程 | 2020-04-30 | 2020-12-26 | ****0688.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集团有限公司 | **地铁人脸识别智能实名乘车系统投资建设项目 | 2020-04-13 | 2020-07-01 | ****7150.00 | |||
**** | **地铁APP功能改造项目 | 2021-01-13 | 2021-07-01 | ****900.00 | |||
兰****公司 | **轨道交通互联网云票务平台升级及经营**项目 | 2022-03-23 | 2022-10-27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市****公司 | **市轨道交通2****中心系统工程 | 2020-04-30 | 2020-12-26 | ****0688.00 | |||
****集团有限公司 | **地铁人脸识别智能实名乘车系统投资建设项目 | 2020-04-13 | 2020-07-01 | ****7150.00 | |||
兰****公司 | **轨道交通互联网云票务平台升级及经营**项目 | 2022-03-23 | 2022-10-27 | ||||
****集团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自动售检票及智慧****车站安检设备)系统集成项目 | 2023-02-17 | 2023-07-26 | ****1048.15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公司 | **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采购项目 | 2021-12-31 | 2023-09-28 | ****1188.00 | |||
**市轨道****公司 | **市轨道交通**线南延工程(西二旗至蓟门桥)自动售检票系统(AFC)设备采购项目 | 2020-05-21 | 2023-02-04 | ****0000.00 | |||
****公司 | **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采购项目 | 2020-05-29 | 2020-12-26 | ****0000.00 | |||
****集团****公司 | **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弱电系统集成项目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 | 2019-03-07 | 2020-09-04 | ****02700.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集团****公司 | **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弱电系统集成项目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 | 2019-03-07 | 2020-09-04 | ****02700.00 | |||
**市轨道****公司 | **市轨道交通**线南延工程(西二旗至蓟门桥)自动售检票系统(AFC)设备采购项目 | 2020-05-21 | 2023-02-04 | ****0000.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公司 | **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采购项目 | 2021-12-31 | 2023-09-28 | ****1188.00 | |||
**市轨道****公司 | **市轨道交通**线南延工程(西二旗至蓟门桥)自动售检票系统(AFC)设备采购项目 | 2020-05-21 | 2023-02-04 | ****0000.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中交****公司 | ******分中心系统工程集成采购项目一B标包:多元化支付系统 | 2020-03-18 | 2021-12-28 | ****1364.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集团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项目 | 2018-08-10 | 2020-12-18 | ****90256.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集团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项目 | 2018-08-10 | 2020-12-18 | ****90256.00 | |||
中交****公司 | ******分中心系统工程集成采购项目一B标包:多元化支付系统 | 2020-03-18 | 2021-12-28 | ****1364.00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一、评标结果异议应具备的“六要素” (一)资格:异议人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时限: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前提出。 (三)异议函内容: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代理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五)采取书面形式。 (六)递交地点:**市**区双店西一路208号7****停车场A412,合约法务部(不接收邮寄),联系电话:028-****8598。 不满足上述任意条件之一的,不予受理。 二、出具材料注意事项 ****公司授权委托书 办理异议的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鲜章。委托书中必须明确异议人的名称、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授权委托权限等基本信息,并加盖鲜章。 (二)异议函 提供“异议函”原件,并加盖鲜章,异议函中应当有明确的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证明材料。无明确的请求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递交纸质版时,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 | 联系电话: | ||
其他类别:**** | 联系电话:028-****8598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