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观灯游客疏散通道升级改造、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第二次)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观灯游客疏散通道升级改造、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自****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号、川投资备【2408-510304-04-01-243962】FGQB-016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号、川投资备【2408-510304-04-01-243962】FGQB-016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观灯游客疏散通道升级改造、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地点:**市东部**。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2.2.1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观灯游客疏散通道升级改造建设内容及规模:场内加宽观灯游客疏散通道约200米,配套钢架桥约70米等设施的升级改造。
2.2.2 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内容及规模:升级改造的范围约660亩,其中建设内容主要为中华彩灯大世界内的道路拓宽长度约 3000 米,迁移一座公交首末站站场面积约23000平方米,电气、给排水管沟长度约 2000 米、消防、弱电智能化、栏杆长度约2000米等基础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2.3 招标范围:(1)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观灯游客疏散通道升级改造、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设计:本项目范围内所涉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专业、桥梁专业、道路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强弱电)专业)、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相关服务工作。
(2)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观灯游客疏散通道升级改造、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施工:对工程项目相关配套及施工图内的工程内容(含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
2.4 质量目标: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1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为一个标段。
2.7总投资额:6200万元(其中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基础设施升级改造:4800万元;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观灯游客疏散通道升级改造:14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施工单位: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专业:建筑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专业:建筑工程, 级别: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含4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15日 00时00分 (**时间,下同)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log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04日 09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区北环路1段21号(站务楼)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 话: 0813-****25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邮 编: 6102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98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0月1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