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1.项目内容:为方便病人就医,医院拟引进共享轮椅项目。
2.投放位置及数量:门诊15台、急诊5台。
3.租金要求:免费使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免费时段结束后,租金不高于2元/小时,每日租金上限为20元,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4.服务期: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资信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三、总体服务要求
1、为方便患者使用,降低轮椅租借费用,减轻患者负担,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在指定区域内投放共享轮椅,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
2、供应商所提供的共享轮椅须符合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提供出厂试测验报告。
3、共享轮椅需自带蓄电池,且具备物联网技术,可在无人看管下实现共享轮椅的使用。
4、押金不高于300元/台,供应商可通过网络平台代收,当租借人申请押金退还时,同步支付宝或微信的退款规则,零钱或余额宝支付的押金,秒退到租借人账户。支付宝芝麻信用600分以上或微信支付分550分以上,均可享受免押租借。
5、供应商须在轮椅摆放场地配置详细的租赁收费规则说明,包括轮椅的租借流程、收费规则、押金退还步骤以及咨询联系方式等。
6、供应商负责共享轮椅的安装调试、维修维护、清洁管理、安全、投诉、对无法使用的轮椅及时更换以及可能涉及的场地改造等工作,并须开通24小时*365天客服电话,设有专人负责相关事宜。
7、供应商的故障响应时间须在半小时内,1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发生突发情况(如院感、消防、生产安全、用户纠纷等),则须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8、供应商须制定巡检制度,每月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投放的共享轮椅及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刹车、大轮、小轮、坐垫、靠背、扶手等)和维修和保养,确保轮椅能正常使用。
10、采购人对所投放的共享轮椅及归位桩的运营(如使用风险、租借纠纷等)不承担任何风险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失窃、恶意损坏、火灾安全事故等,且供应商必须赔偿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合同期内供应商不得调整已确定好的收费方案。
12、合同期内,因采购人业务需要,须增减共享轮椅数量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四、网上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3日;
2、报名方式:只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申请表(申请表见公告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163.com;
3、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另行通知谈判时间及地点,****公司须递交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扫描件、资信承诺函、收费服务方案以及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55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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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