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聚甲醛装置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安装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聚甲醛装置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安装工程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共聚甲醛装置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安装工程的施工(项目编号:****)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开发区化南路3号。
2.2 项目概况:****目前拥有年产6万吨聚甲醛、20万吨甲醛的生产装置及生产能力,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项目利用原有土地及生产装置,对三套2万吨/年共聚甲醛生产装置及其配套20万吨/年甲醛装置进行各生产单元和部分公用工程的技术升级改造,提升装置综合竞争力。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现有聚甲醛生产装置上进行部分设备更新或新增设备及其配套工程,****工厂空气系统节能改造、有机废液回收利用项目、结晶系统改造、新增冷冻机组系统、新型聚合技术应用、颗粒干燥和冷却系统改造、离心机改造、造粒机组优化组成。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共聚甲醛装置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工程、工业电气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工程、工业管道工程、设备及管道防腐蚀与绝热工程、土建工程等,以及为完成设计图纸、图说、设计变更的全部工程内容而必须对原装置进行的拆除与恢复安装等全部工作,包含部分物资采购。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主要项目如下。
(1)工厂空气系统节能改造;(2)有机废液回收利用项目;3)结晶系统改造;(4)新增冷冻机组系统;(5)新型聚合技术应用;(6)颗粒干燥和冷却系统改造;(7)离心机改造;(8)造粒机组优化。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35日历天(不含两阶段间隔时间),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第一阶段:工期120日历天,生产装置大修停车前,装置正常生产与施工同时进行,对项目中具备施工条件各子项施工,部分项目达到具备碰口可投用条件。
第二阶段:工期15日历天,生产装置大修期间(抢修期),生产装置停车后,对项目全线贯通,完成调试,达到使用条件。
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工期存在时间间隔,间隔约60日历天(最多间隔不超过12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停车通知为准,乙方不得以两个阶段间隔时间变化提出相关要求。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 标段划分(如有):/
2.6 其他:该项目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生产装置停车前),主要为不影响生产运行的施工内容,包含工厂空气系统节能改造、3套装置结晶系统改造、有机废液回收利用项目、颗粒干燥和冷却系统改造、离心式制冷机组等子项的土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工程、工业电气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工程、工业管道工程、设备及管道防腐蚀与绝热工程等安装工程施工,达到项目具备碰口可投用条件。第二阶段(生产装置停车后),主要为影响生产的施工内容:即新型聚合技术应用子项、2台推料式离心机安装、其余项目涉及设备、管道拆除,完成各子项机械设备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工程、工业电气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工程、工业管道工程、设备及管道防腐蚀与绝热工程等,以及为完成设计图纸、图说、设计变更等资料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而必须对原装置进行的拆除与恢复安装等全部工作,最终达到项目可投用条件。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工程类别:机电工程(须包含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
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 拟任项目经理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业绩: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机电工程(须包含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
3.5拟任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6拟任专职安全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拟任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未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7:00时(**时间)。
(3)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获取招标文件(搜索本项目编号:****)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包件/投标人)。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已注册供应商不必重复注册)即可进行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缴费及下载文件。平台目前开放的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招标文件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注册/文件获取/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010-****1277。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4年11月5日14:00时,地点为重****广场2栋813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http://www.****.cn)、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sinochemitc.com/cms/index.htm)上发布。在此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单位地址:****开发区化南路3号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159****7759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重****广场2栋807
联系电话:185****6843、156****1202
联 系 人:李佳奇、陈锐
电子邮箱:****@sinochem.com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