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道路石材(第4次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道路石材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道路石材询比采购(第4次采购);
1.2采购人: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新区市政道路工程、**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期)。其中 2 个子项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高新区市政道路工程包括 12 条道路,其中 11 条**道路和 1 条改造道路。**道路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全路段路基、路面、交安、电力通信、照明、给排水及绿化工程。改造道路(航空路)主要是对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及刷黑,同时配套建设交安、电力通信、照明、给排水及绿化工程。(2)**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期)改造内容包括三利路(航空路-中石化油库)、**路(**-机场路)污水管道工程,主要解决设计范围内道路沿线周边居民生活区污水段;;
本次采购的材料主要用于道路工程施工;
本次询价采购的材料最高限价为****372元(含税,税率13%),除总最高限价外,供应商各规格单项材料所报单价均不得超过报价表最高所限单价(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报价表);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二家,成交份额:第一名:60% ,第二名:40% ;
第二名成交供应商的的选择:采购人根据经评审通过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顺序与其进行约谈,要求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第一名的价格进行材料供应,若约谈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不愿意按照第一名的价格供应,则约谈候选成交供应商依次往后顺延;若所有约谈候选成交供应商均不愿意按照第一名价格供应,采购人按以下优先顺序执行:
(1)约谈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全部成交份额由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供应;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不能承诺保证全部成交份额供应,则按(3)执行。
(2)采购人可重新进行采购询价。
2.1采购范围:石材一批;
2.2交货期: 采购计划下达后5天内交货;
2.3交货地点:**市**区航空路与体育大道交汇处****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2.4送样要求:供应商需在石材样品上需贴好标签,备注清楚材质、表面加工类别及送样供应商名称,完全密封好后于开标前二天邮寄到指定地点(邮寄地址:**市**区航空路与体育大道交汇处****项目经理部 ,收件人:贾腾,电话:134****8142);
2.4.1石材小样只接受邮寄,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送样,样品要求:尺寸自选(不宜过大,方便转运和邮寄); 2.4.2样品外观将作为资格评审项,现场评委根据供应商所送样品与选定样品(材质、色泽、纹路)进行比对(选定石材样品照片见询价文件附件),经经评审通过后才能进入响应性评审和最终的价格比选;2.4.3经询比价评审选定的供应商正式送货时的石材需与参与询比价时所报送的样品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货物,拒不更换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更换供应商,影响工期或出现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供应商所供应材料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满足业主、监理、项目施工、验收、试验检验和图纸相关要求,相关标准和规范包含但不限于《天然花岗石建筑石材》(GB/T18601-2009)、《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2012)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 /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由信用中国链接到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1.7纳税人身份要求:在“**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http://www.****.com/zty/ybnsr/yibannashuiren.html)或“****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https://12366.****.cn/sscx/taxpayer/main)查询税务身份为一般纳税人 ;
3.1.8送样要求:石材样品须于开标前二天邮寄到询价文件指定地点;
3.1.9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 年 10 月 13 日至2024 年 10 月 15 日00: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cn)上发布。
7、其他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
地 址: **省**市经开区**大道38号
联 系 人: 李培柏
电 话: 188****7355
2024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