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经营范围为眼镜、验光镜片箱、光学仪器、眼科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开发区大浦工业区金桥路3号,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原生产验光镜片箱5000套。根据企业发展要求**应市场需求,****投资260万元对验光镜片箱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扩大验光镜片箱生产规模,新增光学仪器和医疗器械产品种类,共计5万台套,项目实际建成规模为年生产光学镜片375万片,光学仪器和医疗器械3.75万套。
本项目位****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南为****公司,北侧为金桥路,东侧为云桥路,西侧为中复神****公司。
项目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较好的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管理和职责分明的环境管理制度。验收监测期间,各类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喷涂工序产生的挥发性废气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标准限值,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火漆熬制工段产生的挥发性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废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3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限值。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放废水检测结果满****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厂界和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厂界、东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般固废职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无尘纸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隔油池废油、废玻璃渣、玻璃粉末、废金刚砂、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膜材料、滤芯、树脂、漆渣、塑料边角料、废金属屑等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废油性切削液、粘有水性切削液的玻璃粉末、废水性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总量核算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废气污染物中总量控制因子的年排放量均未超过环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物年允许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