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HNZFZC2024-02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力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9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事项: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二节 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吉卫镇商品有机肥清单数量有误,现作出如下变更更正。
原采购文件内容 | 变更后的采购文件内容 | ||||
镇名 | 行政村名 | 商品有机肥(吨) | 镇名 | 行政村名 | 商品有机肥(吨) |
平整区600KG/ 亩, 非平整区300KG/亩 | 平整区600KG/ 亩, 非平整区300KG/亩 | ||||
吉卫镇 | 吉卫农场 | 246.91 | 吉卫镇 | 吉卫农场 | 123.45 |
卫城村 | 92.26 | 卫城村 | 92.26 | ||
白岩村 | 115.26 | 白岩村 | 115.26 | ||
小计 | 454.43 | 小计 | 330.97 |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及重新上传的电子澄清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即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
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已上传,请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登录后,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1名称:****农业农村局
1.2地址:****南巷23号
1.3联系人:张广学
1.4联系电话:195****8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1名称:****
2.2地址:**市世纪大道世纪山水 68 栋二单元 1405
2.3联系人:杨海芝
2.4联系方式:137****6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