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369号】****“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井岳线至连庄道路建设工程、平电路至上晋沟道路建设工程、下晋沟至稻田沟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井岳线至连庄道路建设工程、平电路至上晋沟道路建设工程、下晋沟至稻田沟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二、项目概况、地点、标段划分、招标范围、质量要求
1、项目概况:****“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井岳线至连庄道路建设工程、平电路至上晋沟道路建设工程、下晋沟至稻田沟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里程3.3公里,路基宽5.5—8米,路面宽4.5—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项目实施将有效提升农村公路通达的深度和广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乡村**及和美乡村建设。
2、项目地点:**市**区境内(井岳线至连庄道路、平电路至上晋沟道路、下晋沟至稻田沟道路)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招标范围:项目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容的全部内容
5、计划工期:5个月
6、质量要求:合格
三、评委评分情况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见附件一】;
2、****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
四、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
******公司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3.8 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自参与本项目报名至项目结束期间均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不通过。
五、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666.85元 工期:5个月 得分:83.2分
质量要求:合格 缺陷责任期:1年
地址:**省**市**市**物流园 2 号
项目经理:王欣晓、豫241****88723、二级、公路工程
项目总工:张广亮、C099********009、中级、交通
项目组成人员:施工员:杨重阳,专职安全员:孙晓轩,资料员:张森敏,材料员:梁密密
第二中标候选人:**恒业****公司
投标报价:****377.49元 工期:5个月 得分:79.36分
质量要求:合格 缺陷责任期:1年
地址:**省**市**县****委员会院内一楼
项目经理:孙兵伟 豫241****08877、二级、公路工程
项目总工:许俊明 C049********038、中级、交通
项目组成人员:专职安全员:刘新爱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881.86元 工期:5个月 得分:76.35分
质量要求:合格 缺陷责任期:1年
地址:**市**渠大道西段199****花园小区 5 号楼 3 单元 201 室
项目经理:王中立、豫241****95504、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项目总工:李建国、C202********101400242、中级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
项目组成人员:施工员:白国玉,质量员:王艳艳,资料员:张素明,材料员:高**,安全员:王冯毅
六、候选人投报业绩:无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公司交纳
金额:50000.00元
八、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的媒介及公示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公示期限为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可在****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2、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地址:**市**区园林路中段**
联系人:孙**
联系电话:150****1766
监督部门1:****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地 址:**市新****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交通大厦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5-****600
监督部门2:****政府****中心
地 址:**市**区**路**北路东80号院西南侧约30米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375-****036
代理机构:****
地 址:**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广场12层
联 系 人:金广涛
联系电话:133****6823
2024年10月14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