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济南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3********6891353 | 建设单位法人:张庆昕 |
郑永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区13楼1319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小**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历**,**省**市高新区,**省**市**市 |
经度: 纬度: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9-18 |
鲁环审〔2021〕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9618.1 |
11314.16 | 运营单位名称:****水务局、****保障局、济****管理处 |
****0112MB****989Q,****0181F****2811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3********768619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073388W | 竣工时间:2023-10-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cb55a3fb70cdb910c536aca6796d361d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大(Ⅱ)型 | 实际建设情况:大(Ⅱ)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河槽扩挖16.3km、堤防加高培厚32.6km、路面硬化76.66km、修建上堤坡道235处、硬化129处、岸坡防护7.334km、加高培厚堤段草皮护坡、****泵站、****泵站,改建干流公**4座,**提灌站16座,改建提灌站5座,穿堤涵闸改建加固39座,废弃涵闸处理12座,**倒虹1座。 | 实际建设情况:河槽扩挖16.3km、堤防加高培厚32.6km、路面硬化76.66km、修建上堤坡道275处、硬化164处、岸坡防护7.334km、加高培厚堤段草皮护坡、****泵站、****泵站,改建干流公**4座,**提灌站16座,改建提灌站5座,穿堤涵闸改建加固39座,废弃涵闸处理12座,**倒虹1座。 |
上堤坡道增加40条,硬化增加35条,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硬化上堤坡道,不影响施工范围,不增加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针对干流扩挖段弃土区污染底泥处理处置,黄河淤背区弃土区超标弃方,考虑其场地的敏感性,采取异位还原修复技术;1~12#弃土场、15#弃土场及马家渣土场等14个弃土场采取临时风险管控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针对干流扩挖段弃土区污染底泥处理处置,采取以下措施(1)针对重金属六价铬单一污染底泥计划采用异位化学还原技术进行修复治理,修复治理合格后排入排渣场或**利用(公路填筑路基、建筑物填方等);(2)针对重金属砷单一污染底泥计划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3)针对重金属六价铬-砷复合污染底泥计划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 |
验收阶段将风险管控措施变更为修复措施,变更后从根本上解决弃土场占地问题和弃土场底泥的污染问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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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 | 无 | 泵站施工区设置沉淀池,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 无 | |
2 | 环保厕所 | 无 | ****预制厂设置有环保厕所,生活污水定期清运,不外排 | 无 | |
3 | 泥浆池 | 无 | 基础处理工程施工中钻孔和清孔作业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泥浆废水,施工现场设置泥浆池,泥浆循环使用,施工完成后,泥浆废水在工作池中沉淀后上清液用做场地降尘洒水,不能利用的已由吸泥车清运,不外排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无 | 临时道路、施工场地、****工厂定期洒水降尘;土石料、建筑垃圾等运输过程中用挡板和蓬盖封闭;对临时堆土防尘覆盖;车辆经高压水枪冲洗干净后上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管理,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防治措施 | 无 | 对工程治理村庄采取设置交通指示牌、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医院、学校、邻近村庄等敏感目标采取移动隔声屏防护。 | 无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处置。施工机械更换的废机油、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对干流扩挖段弃土,要严格按照所提出的环境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针对黄河淤背区超标弃土,要采取异位化学还原修复技术进行处理;针对其他弃土场,要采取制度控制、工程控制等风险管控措施,严防污染扩散,同时,应结合场地条件及弃土的物理性质、力学性质及污染特征,积极探索弃土**化利用途径,科学妥善处置弃土。根据实际情况,制度控制要设置围挡限制人员进入及活动、配备管控人员、限制地块用途或使用方式等,工程控制要进行原位覆盖阻隔、雨洪导排等。要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对重金属指标开展定期监测,同时做好应急措施。 | 弃土:①针对重金属六价铬单一污染底泥计划采用异位化学还原技术进行修复治理,修复治理合格后排入排渣场或**利用(公路填筑路基、建筑物填方等);②针对重金属砷单一污染底泥计划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③针对重金属六价铬-砷复合污染底泥计划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 建筑垃圾运往****填埋场集中处置。 施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控制永久占地面积,优化临时施工场地和取弃土(渣)场选址,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制用地范围。剥离存放施工表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取土场、弃土(渣)场、大临工程用地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及**遥墙清荷省级湿地公园、华山省级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禁止在上述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施工营地,禁止施工人员等进入施工范围外的保护区域。涉及麻大湖青虾中华绒螯蟹水产种质**保护区的施工,应避让保护区主要保护物种的特别保护期,减少项目施工运营对渔业**和渔业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增殖放流等措施修复受损渔业**。涉及遗址的施工,要组织考古勘探和发掘等文物保护工作后方可实施,确保文物安全。要结**土流失防治,落实好植物绿化措施。 | 划定施工范围,施工过程中尽量少占用植被;施工结束后尽快对施工迹地进行绿化;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环境意识,严禁擅自电鱼、捕鱼;剥离存放施工表土,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大临工程用地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施工过程中没有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及**遥墙清荷省级湿地公园、华山省级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用地范围内,施工人员及机械没有进入施工范围外的环境敏感区。 |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好应急装备、材料和监测仪器。落实好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特别是项目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水利****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沿线饮用水水源安全。 | 在工程项目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了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施工期间定期进行施工现场检查,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其环境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施工生活区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原有排水系统处理;要求各单位加强对车辆特别是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杜绝事故隐患;危险品运输单位要制定严格的车辆作业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事故隐患。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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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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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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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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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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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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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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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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