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食材定价采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中学、****中学学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食材定价采购)(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1 | **** | ****地区****社区国道19****供应站二、三楼) | 报价:11.9(元) | -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一日三餐:早餐:主食、 一汤、鸡蛋每天必备; 午餐:一主食、一荤、一素菜; 晚餐:一主食、一荤菜。 | ****中学、****中学学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食材定价采购)(二次) | / | 一批 | 11.9 | 一日三餐:早餐:主食、一汤、鸡蛋每天必备;午餐:一主食、一荤、一素菜; 晚餐:一主食、一荤菜。(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热孜亚木(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雷寿英,李子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收取1.58%,100万-500万元收取1.16%,500万-1000万元收取0.93%,1000万-5000万元收取0.61%,5000万-1亿元收取0.27%,以此类推。(例如:中标金额为100.8万元,则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为(100万元X1.58%)+(0.8万元X1.16%)=15892.80元)。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规定,制定《**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收取(具体金额根据中标价格调整) 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9902.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团结路
联系方式:181****9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龙煤大厦6-3
联系方式:199****6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念慈
电 话:199****6758
2024年10月08日 2024年10月14日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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